31 身后之事(第8/14页)

2014年1月28日,《自然通讯》刊发了这篇文章,《病人H.M.大脑的事后析误——基于组织学切片和数字三维重建》(Postmortem Examination of Patient H.M's Brain Based on Histological Sectioning and Digital 3D Reconstruction)。安内瑟是第一作者,而科金和马修·弗劳斯也是作者之一。这篇论文中体现的研究成果,包括对于一处“眼窝前额皮质的局部损伤”的发现。这个发现被认为是“在大脑整体病理学的研究背景下,有助于阐明H.M.手术结果的新证据”。

这篇论文的发表看似显示出了安内瑟的胜利,不过这似乎是场得不偿失的胜利。

纽约会议后不久,麻省理工学院律师就开始和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同行开始协商,最后草拟出一份材料转让协议,这个协议解决了大脑从波士顿转移到圣地亚哥期间所遗留下的问题。在合同的初稿中,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提出一个二八分的方案:也就是说,他们将持有大约20%的大脑,包括大部分由安内瑟的实验室加工的切片。而剩余的组织则交还给麻省理工学院,将其按计划储存在加州大学戴维斯分校阿马拉尔的大脑银行中。麻省理工学院拒绝了这一提议,要求所有争议之中的材料,都必须转移出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其中的“材料”,被定义为“大脑及其未经更改的衍生品,以及所有使用这些材料所制作的的其他物质”。这自然也包括安内瑟制作的切片。

9月18日,安内瑟所在学院的负责人发了电子邮件给他:

“如你所知,”他写道,“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一直在与麻省理工学院的律师协商,尽量试图让你保留至少20%的H.M.的材料……然而不幸的是,他们坚持要立即征回全部的材料,倘若不按他们的意思来办,他们就可能会起诉我们学校。”他补充说,加州大学圣地亚哥分校的首席法律顾问评估了这一事务,表示一旦提起诉讼,他并不相信能够在与麻省理工学院的官司中胜诉。

六周后,圣地亚哥分校的研究部门的负责人给麻省理工学院的首席法律顾问写了一封信,她说校方同意“向麻省理工学院的代表转移所有的大脑组织”,而且她非常“希望这会带来一种彼此都满意的良好局面”。

大约时隔五年之后,雅各布·安内瑟乘坐那趟捷蓝航空的航班抵达波士顿后,苏珊·科金又重新掌握了病人H.M.的控制权。

2015年2月5日,安内瑟坐在他公寓的地板上,整理着亨利的大脑切片。那些原始未经加工的组织样本还在安内瑟实验室的冰箱里,但所有的切片都在他的家里。总共有2401块切片,装满了3个盒子,50个托盘。安内瑟每取出一个托盘,就仔细顺次对它进行检查。他寻找着其中的裂缝,检查它们是否变质,是否存在一些他必须提醒管理机构的任何问题。在许多切片的右下角,都有着他自己设计的激光雕刻标志。那是“大脑观测所”的草书体。他希望科金不要把这些雕刻给抹去了,不过他深知,这些都已经不在他的掌控之内了。

在一个星期前的1月29日,安内瑟已经向圣地亚哥分校递交了辞呈。“我遗憾地表示,对于H.M.项目的变故,这是唯一一个能够带来还算体面的结局的办法了。”他将辞呈递给了副校长。他已经决定不再战斗了。他觉得这所大学已然倒戈,不再愿意为他而战。他本可以以自己的力量、以自己所希望的方式继续战斗下去。那是他曾呐喊着让自己放手一搏的方式。他甚至一度告诉学校的人力资源经理,他宁可坐牢也不愿意放弃亨利的大脑。不过他感觉,整件事情已然脱离轨道。科金将大脑交给他,他为之倾注了多年心血。但他知道,这是一场他必然落败的战斗。这是一场涉及巨额金钱和大批律师的战斗。他对此无能为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