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 以遗忘症病人H.M.闻名的麻省理工研究项目(第2/10页)

外祖父去世的十几年前,她就已经接管了外祖父最著名的病人。

从史密斯学院毕业之后,苏珊·科金搬到了蒙特利尔,继续在麦吉尔大学攻读心理学博士学位。1960年,当她刚到蒙特利尔时,她在《神经学,神经外科和精神病学杂志》上读到了一篇论文,她意识到,文章的一位作者威廉·比彻·斯科维尔正是她小时候住在街对面的那位威廉·比彻·斯科维尔,也就是那位时髦的神经外科医生,她最早的朋友的父亲。当然,另一位作者就是布伦达·米尔纳。一年之后,科金有机会加入米尔纳在蒙特利尔神经学研究所的实验室,于是她去了。当时,科金博士论文的主题是探索不同类型的脑损伤对躯体感觉机能的影响,原本是对触觉的影响。科金研究的被试大多都是瓦尔德·潘菲尔德的病人,也就是被潘菲尔德做手术治疗癫痫的那些人。科金让他们做各种任务,比如说试着通过操作,来归类同一类物体——一把梳子、一个瓶盖、一堆火柴,或是当她让两个尖点在他们的皮肤上缓慢移动时,他们能在哪一刻区别出这两个点。正如她的导师米尔纳一样,科金成为一名严谨的研究员,她仔细地做笔记,努力地去判断,某些感觉缺陷是否是由于病人的个人历史所导致的,而非由于脑损伤导致的,比如有一位病人的触觉迟钝,科金就假设他是由于拇指上起茧导致的,这是病人所做的保洁工作的结果。

尽管记忆并非科金的关注点,但她所做的其中一项测试的确和记忆有关。这项测试被称为触觉引导迷宫,用于测试仅通过触觉来学会走迷宫的能力。迷宫由铝片制成,被放到了一个木箱子里,前面用一块帘子遮住。被试要把手伸到帘子背后,然后用一支铁笔从迷宫的起点走到终点,每当铁笔触到死胡同时,科金就会摇响铃铛。她会用秒表记录被试用了多久来完成测试,然后科金会让被试一遍又一遍地重复走迷宫,看看他们是否最终会走得更快,犯的错误更少。科金的主要目的是测量被试学会迷宫路线的能力,但当然,这也是一项记忆任务。倘若被试能更好地走出迷宫,那是因为他们记住了正确的路线。潘菲尔德的大多数病人都能很好地完成任务。不论潘菲尔德给他们的大脑造成了什么样的损伤,这种损伤一点都不会影响他们通过触觉或其他感觉学习的能力。

之后,在1962年5月,亨利造访了蒙特利尔神经学研究中心。米尔纳组织了这次造访,这是米尔纳第一次在外祖父哈特福德的办公室之外观察亨利。亨利同他母亲莉齐(Lizzie)乘坐夜班火车去的蒙特利尔。他们在那里待了一周,晚上就住在研究中心附近的宾馆里。莉齐一生大部分时间都住在静谧的康涅狄格州和乡村的路易斯安那州,她似乎对蒙特利尔的喧闹感到很害怕。米尔纳鼓励她出去走走,了解了解这座城市,但是莉齐不这么选择,而是整天坐在研究中心走廊的长凳上,等着科学家们完成对她儿子所做的实验。米尔纳担心莉齐会感到无聊,但是她对亨利则没有这种担心。一方面,倘若每一分钟对你而言都是全新的,它脱离了先前的时间链条,那么你很可能不会感到无聊。另一方面,科学家们让亨利忙碌了起来。

那一周,亨利做了大量的测试。很多测试都是他之前做过的,尽管他并不记得了。米尔纳和她的研究生再次测试了亨利的智商、他对数字的即时回忆能力、他在镜中画星的能力等等。米尔纳想知道,是否时间的流逝会给亨利的结果带来什么改变。然而其并未带来任何显著的改变。米尔纳也允许她的研究生们自己花时间和亨利工作,让他完成一些新测试,只要他们觉得这种测试能够带来启发。亨利当时还没有出名,但是他作为研究被试的独特重要性已经很清晰了。即使是在研究中心,在这里与脑损伤病人工作已经成了常态,亨利依然非常特殊,他双侧大脑的损伤、他的深度遗忘、他在科学上无可置疑的用途,这些都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