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大桥(第3/5页)

但这并不能让我们忘却金字塔长期所遭到的破坏。这种破坏始于7世纪时伊斯兰对埃及的入侵,那时金字塔两侧和台阶上光滑的白色石灰外壳被剥取下来,用来建造清真寺。而对金字塔的后续破坏可谓是“用心良苦”。现代埃及人不再有意地毁坏国家的奇迹;他们只是为其附上了一些全然没必要的赘饰(看看那些陋不可堪、叮叮当当的骆驼就知道)。比如胡夫金字塔吧,其地基右侧有一座破旧不堪的博物馆,在那里蹲了12年,现在岌岌可危。看看那博物馆,还有他背后立着的雕像,我无时无刻不在叹惋,人们对建筑和工艺的掌握,在过去的4500年退化得令人吃惊。

还有那些灯光秀。每天晚上的8点,埃及文物最高委员会(Egyptian Supreme Council of Antiquities)就会在吉萨高原上制造一场迷幻景象。几百个外国人坐在狮身人面像(Sphinx)下面的一个竞技场里。在接下来45分钟里,游客会看到可笑的平克·弗洛伊德式的镭射灯和闪光灯,它们的光线投向胡夫金字塔一侧,同时出现阿滕伯勒(At-tenborough)腔调的解说和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干冰烟雾。

不过那晚,我还得感谢这份俗气。我将自己的冒险定于当晚灯光秀的开场。开场后,我看到镭射和闪光投在胡夫金字塔的南端,于是我从西侧跑向金字塔。我希望灯光秀能让那些在高原上巡逻的守卫分散些注意,或者让他们感到有些晕眩,我抵达金字塔之后,便立即登上第一级石块并开始了攀登。每一块石头约有四五英尺高,每个突出处大概两到三英尺宽。我迅速向上爬,目光尽力向上看。金字塔占据了我绝大部分视野,而其边缘是颤动着的异色天空。

在10分钟之后,我到达了最后一级,那里紧挨着塔尖,离沙地455英尺。在失去那石灰护鞘之前,大金字塔的尖端本就是个小金字塔,据传是纯金打造。但现在其顶端是个大约边长15英尺的方形平台。在其顶部的中心还有一个毫无必要的丑陋装置:那是一个大的金属三脚架,由螺栓固定在石头里并瞄准天空,旨在提醒下面那些观看金字塔的人们,它曾经的确是尖尖的。我爬上塔顶,伏低身子以免灯光秀的观众看见我。然后我躺在石头上,抬头望着那悸动着的天空。

那时我在埃及已经一年多,那天晚上是一种自我意识的庆典,是一个用来追忆自己归属何方,以及思索自己身向何处的时刻。那时我24岁,个人履历简直是个笑料。我大学毕业时拿的是美国历史学位,主要是由于我认为其他学位诸如英语、经济学、社会学等,似乎太形而上了,我的大脑在这方面蠢得离谱。上大学以后,我尝试了不同的工作。我曾在马萨诸塞的沃特敦(Watertown)为商场打折日搬过家具;也在缅因州(Maine)东北部的码头餐厅(Docksider)为沃尔特·克朗凯特(Walter Cronkite)当过侍应生;而在我攀登金字塔之前的六个月,我在一家起着美国名字,实际上由科威特控股的企业工作,那个公司名叫圣达菲国际公司(Santa Fe International Corporation),我在其驻开罗的办事处教埃及石油工人学英语。我搬到埃及纯属心血来潮,是受到劳伦斯·德雷尔(Lawrence Durrell)《亚历山大四重奏》(Alexan Dr.ia Quartet)的启发,那是套错综复杂的系列小说,从四种不同角度述说了同一个故事。四重奏的主角之一就是个英语老师,他在埃及经历了一系列浪漫的冒险,而我也设想着同样的事。除此之外,我对自己的生活一片茫然。在我动身之前,若有人问起,我的惯常回答是去给一个家具工匠当学徒,尽管我对木工活儿既无兴趣、也没天赋。

但在攀登金字塔的前几个月,我开始做一些和之前工作感觉完全不同的事。我开始写作。那些上我的课的埃及工人,在他们的假期发动了一场消极抵抗运动,拒绝去上课。而就是这件事,让我可以待在一间能够俯瞰尼罗河的空空会议室里,白白领着工资。如此我便有了许多闲暇时间,可以用来写长长的家书。最终,我决定将一封本要写给祖母的信投给了一家名叫《中东时报》(Middle East Times)的三周刊,这篇稿件是有关于某天我在尼罗河上发现了一具尸体的事。我决定将下一个目标定为《纽约客》(New Yorker)的开罗专刊,那是一本名为《今日埃及》(Egypt Today)的光面纸质月刊。我走进该杂志的办公室,要求找个编辑谈谈,然后在离开时得到了个活计:关于开罗公共广场的雕塑特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