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大桥(第2/5页)

那一刻,是什么纵贯了他的大脑?是什么导致他失去平衡?是他突然意识到自己走得太远,还是他的能耐终究撑不起自己的野心?

在背部到达水面以前,其后半程一直在翻着筋斗。哈德逊河对他的头骨冲击令他瞬间晕厥,更糟糕的是他的脊柱也受到冲击,这冲击撞裂了他的脊椎,切断了他的脊髓,也使其脑干丧失了传达其正常生命活动指令的功能,其中最为重要的指令就是:呼吸。

当特里的朋友们将他拖出水面送到医院的时候,他已经死了。

而奇怪的是,即便有前车之鉴,特里的胆气还是激发了模仿者们的竞相攀爬。几周之后,据《纽约时报》报道,一群青少年听闻特里的壮举,互相怂恿着爬上桥顶,其中有两个真的上去了。而在他们下来时就被逮捕了。可以肯定的是,还有其他人在未被发现的情况下爬了上去,不过我确切知晓的就只有一个。巧就巧在,他同诺曼·J.特里一样,也是个来自宾州的24岁青年。

我外祖父去爬桥塔时,在医学院上二年级。没有摄像,没有警察,也没有朋友。他没有将计划告诉任何人,不知道在行动之前,他是否酝酿已久。也许他只是恰巧在这里,看到有机会便抓住了,吊起一根钢缆便开始向上爬。攀爬之初是很容易的,钢缆几乎和地面平行。而后夹角会大幅变陡。钢缆从安全岛处向上展开,桥也在此处从河的上方探出。我想象着他越爬越快,手脚并用地攀向塔顶。那时侯正值夜间,下方的河流仿若黑暗的泥沼。我能想象他爬得有多么专注,从他那交替向上的双脚;从他必须竭力维持重心的力道;从他的呼吸,与他的平衡力。

最终他抵达了钢缆的顶部,移步到塔的平顶上。那里有些建材箱,少量的钢材,以及几个电线圈。每每起风,他便能感觉脚下的塔在晃动。他本打算爬上去就马上折返,但那一刻,置身绝壁之巅,独自面对黑暗,他感到寸步难行。他坐了下来,找了块还算结实的地方靠着,在寒冷中战栗。

无论我们是否乐意,我们的大脑都在自发且孜孜不倦地做着同一件事,即建立连接。这种连接从原义上来说,就是我们的神经元在“滥交”,不断伸着其饥渴的轴突去接触其他神经元。而这种连接还有其喻义:以一种我们熟稔的方式,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激起无数细小的时空旅行。某种焙烤咖啡豆的几个分子靠近你的感觉神经,这些神经旋即向你的嗅球发出信号,并向你上次在另一个时间地点闻见同样豆子的瞬间,搭起一座转瞬即逝的桥梁。当你走在繁华街道,一个女人讲着电话与你擦肩而过,她听见了什么而突然发笑,那笑声令你心弦一紧,不自觉地联想到让你数月夜不能寐的前任女友。

每当我想起外祖父在那个塔上,思绪便将我猛拉回那个关于我自己的相似的夜晚。那天晚上的记忆始于我正沿着一个墓穴的窄窄通道向上爬,我知道前方有个高石墙的缺口,我可以从那里进入吉萨高原(Giza Plateau),它位于开罗市郊,有大片保存完好的自然沙漠和人工山丘。然而,当我出了墓穴置身沙漠,我发现自己无处容身。这时我离胡夫金字塔(Great Pyramid)大概有几百米,我开始快步行走,途经一些家用帐篷,这些住家白天会向游客租赁一些毛发蓬乱的马和叫声滑稽的骆驼。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几只狂吠的狗,它们向我跑过来。"Emshee!"我用一个在埃及待了一年所学的屈指可数的阿拉伯单词喊道,“走开!”它们跟我保持着距离,并在我快到高原顶端时溜走了。

吉萨金字塔群(Giza Necropolis)包括六座金字塔,但只有三座最大的可以称为“大金字塔”。而这三座中最为宏伟的那一座,就是人尽皆知的“胡夫金字塔”。它果然名副其实,其壮丽根本不能用任何照片体现出来。你在毕生所学中积累的一切,关于它的概念和用途,你所了解的建筑,你对它形态、位置、形状和规模的笼统知晓,在你看到大金字塔的那一刻,瞬间都消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