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约瑟夫,我很累(第6/12页)

“那个皮包骨头的家伙?”她问。“那个打荷兰还是哪儿来的犹太小伙子?”

“他的教育程度很高,海伦。”霍华德告诉她,“他的英语说得流利,他会尽心尽力的。而且他当然也需要挣这点钱。”

听说巴特·凯姆彭要当我们的家庭教师,我们都挺高兴。在庭院这里的大人中,我们最喜欢的人除了霍华德·惠特曼,大概就数巴特了。他二十八岁左右,年轻得在小孩子取笑他时,他的耳朵还会红;我们有一两次取笑他的袜子不配对时,发现了这一点。他个子高,但是很瘦,除了放松得能够微笑的时候,他总是一副受惊的样子。他是个小提琴手,是个荷兰裔犹太人,之前一年移民过来,他希望加入一家交响乐团,最终能开始自己的音乐会生涯。但是没有哪家交响乐团请他,小一点的管弦乐团也没有,所以巴特已经失业很久。他独自住在第七大道上的一个单间里,离庭院不远,喜欢他的人经常担心他也许吃不饱肚子。他有两套套装,都是一个款式,肯定当时荷兰流行那种款式:肩膀那里硬硬的,垫得很厚,腰部掐进去一点;这两套衣服要是给身上多长点肉的人穿,大概会好看一点。巴特穿衬衫时,袖口卷着,他汗毛浓重的手腕和小臂比你料想的还要瘦弱,但是他的手长得修长而有力,足以让人想到他在拉小提琴上有一手。

“我就全交给你了,巴特。”他问我妈妈对辅导我们有什么指示时,我妈妈说。“我知道你能在他们身上教出奇迹。”

一张小桌子给搬进我们的睡房,放在窗户下方,桌边放了三张椅子。巴特坐中间那张,好让他把时间平摊到我和伊迪丝身上。每星期,卡尔弗特学校把一个干净的、沉甸甸的大牛皮纸袋寄来,巴特把里面引人入胜的内容倒在桌子上时,就好像是准备玩一种游戏。

那年伊迪丝上五年级——她的那部分桌子那儿,提到的都是我听不懂的英语、历史和社会学科——我还在上一年级。我的上午,都用来要巴特帮我解开一种教育最初期的困惑。

“别着急,比利。”他会说,“你别不耐烦学。等你一旦明白了,就会看出有多么容易,然后就会准备好下一步学习。”

每天上午十一点时,我们都会休息一下。我们下楼,去庭院里有点草的那片地方。巴特会小心地把他叠好的外套放在边上,卷起衬衫袖口,让自己准备好让我们如他所说的坐飞机。他轮流抓住我们的一只手腕和一只脚踝,然后把我们抡得离地,以他自己为中心,抡了一圈又一圈,直到我们荡在空中,眼前模糊一团,庭院、楼房、市里和全世界都分辨不清。

坐完飞机后,我们会急忙走下台阶,走进工作间,在那儿,我们通常会发现我妈妈已经放了个托盘,上面有三个高杯子,里面是放凉了的阿华田饮料,有时旁边还有饼干,有时没有。我有次听到我妈妈跟卡伯特说她想那杯阿华田肯定是巴特当天吃到的第一口东西——我觉得她很可能说对了,单单从巴特的手颤抖着伸向他那杯就能看出。有时我妈妈忘了准备好那个托盘,我们就会拥进厨房,自己做好饮料;现在我每次在杂货店的货架上看到一罐阿华田,都还是会想起那段时间。然后我们又上楼继续上课。那一年里,巴特·凯姆彭对我又哄又鼓励,跟我说别着急。他教会了我认字。

那是个自我表现的大好机会,我会从我妈妈的书架上抽本书出来——大部分都是尼科尔森先生送的礼物——大声读书,把句子读得支离破碎,我想让她对我刮目相看。

“真棒,亲爱的,”她会说。“你真的识字了,对吧。”

很快,我的卡尔弗特版一年级读本的每一页上,都有了个黄白两色的“更亮”贴纸,以证明我已经掌握了那一页,我的算术书上的贴纸数量增长得慢一点。还有些别的贴纸贴在我这边桌子旁边的墙上,贴成壮观的黄白两色的小小一列,上面有拇指弄脏的痕迹,到我伸手能够到的那样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