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第8/8页)

法官克罗吉先生的总结开始就对被告不利。在回顾庭讯中所提及的证据时,他指出合理而相互吻合的推论并不会削弱彼此的可信度。此外,控方的论点并不全是假设,同时,辩方的论点也不是完全没有假设。钥匙、信件、被告不愿交出信件的态度、与康斯坦特的争吵、对目的地的错误描述、利物浦之行、被告起先杜撰出的“寻人”故事、还有对康斯坦特的指责,这些都是事实。另一方面,在辩方的论证中也出现了许多疏漏和假设。即使退一步,接受早上五点二十五分被告曾经在尤斯顿路出现过的不在场证明,也没有任何证据能表明从那时开始到七点十五分之间他到底身处何处。他回弓区的可能性和逗留在车站的可能性同样存在。没有任何医学证据能表明被告不可能犯下如此罪行。也没有证据能表明康斯坦特根本不可能突然被一个美丽的女孩所吸引,没人能证明一个误认为自己已被抛弃的女孩不会暂时屈从于另一位男士的魅力,并在事后痛悔异常。女孩的去向到现在还是一个谜。被潮水卷上河岸的那些无名尸体中很有可能会找到她的踪迹。陪审团同样应该牢记,女孩和被害人之间的关系不一定达到了不名誉的程度,但这足以使她感到良心不安,并导致了她的不辞而别。她的信足以引发被告的嫉妒。还有一点他希望能引起陪审团注意,因为控方在起诉书中并没有充分举证这一点,那就是在弓区的疑案中,只有被告作案才说得通。医学证据显示康斯坦特先生不可能死于自杀,那谋害者一定另有其人。但既有动机又有机会谋害他的人却少之又少。而被告则正好兼具这两个要素。通过逻辑学家称之为排除法的手段,最轻微的证据就足以使嫌疑落到被告头上。实际上,我们所获得的证据是强有力而合理的,温普先生天才的理论使陪审员理解了门为什么看上去会是反锁的,这样证明自杀的最后一个疑点也得到了合理的解释。被告的罪行至此已经非常清晰了。如果将他无罪释放,弓区谜案的卷宗可能就此混杂在未破命案的档案室里。在几乎将被告钉死在绞架上之后,法官又反过来继续为辩方进行主张。尽管大多数时候他只是重复了一遍被告私下向辩护律师交代的重要细节而已。陪审团已经被法官这种所谓的公正弄得不厌其烦,他们带着在做出公正的判决前,对每一个事实和可能性给予同样重视程度的告诫离开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但陪审团迟迟不见踪影。当夜幕最终降临在气味浓重而骚动不断的旁听席时,人们终于等来了最后的判决——

“有罪!”

法官戴上他的黑帽退场了。

法庭外准备的盛大欢迎会一下子冷了场。晚宴被无限期地推迟了。温普赢了,格罗德曼觉得自己活像一只斗败了的公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