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第4/6页)

拿这本小说来修理很多人。

我踱步到厨房,见到热茶杯里有未煮的生汉堡肉,我打了一个鸡蛋进去,搅拌后吃下去。接着,我在房子通往车库那条装有纱窗的通道上,架起桥牌桌。

在这里,一大丛摇曳的桑橙树遮住挡前方街景,左右两侧各有屋墙和车库墙当掩护,背后还有一片白桦和黄杨树篱,保护我免受欧克丹太太的窥伺。

玄关的橱柜里,就在一叠旧毡帽、衣服刷和羊毛围巾的底下,有我妈存放的高级打字纸,这种打字纸可以擦拭,重复使用。我数了数,抽出三百五十张。

回到通道,我把一张完全没用过的打字纸放入我那台老旧的可携式打字机,然后将我的第一页稿纸往上卷。

有另一个我疏离冷眼地看着我坐在通道里,被圈围在两片钉有白色护板的屋墙、一丛桑橙树、一丛白桦及黄杨树篱所构筑起来的封闭世界里,微小如娃娃屋里的迷你娃娃。

我的心满是柔情。我知道女主角就是我自己,不过我会替她伪装。她的名字将是依莲。依莲。我伸出手指数数这名字的字母数量,共六个字母,跟爱瑟一样。看样子是个好兆头。

 

依莲穿着母亲的黄色旧睡袍,坐在通道里等待着,她在等什么事情发生。在这个闷热的七月早晨,斗大汗珠滑下她的颈背,一颗接一颗,犹如小虫子一只一只往下爬。

 

我往椅背一靠,读着我的文字。

描写生动,我真骄傲自己能想到把汗珠比喻成虫子,不过,怎么隐约觉得很久以前在哪里看过这种比喻法。

之后,我枯坐了一个钟头,想着接下来要做什么。在我的脑海中,那个穿着母亲旧睡袍的赤脚小娃也呆坐着,茫然望向远方。

“怎么了?宝贝,不想换衣服啊?”

我妈很谨慎,从不贸然要求我做什么,多半好声好气地跟我讲道理,就像两个明理成熟的成人在交谈。

“都下午三点了欸。”

“我在写小说,”我告诉她,“没时间换掉这身衣服。”

我躺在通道的沙发上,闭上眼睛,听见我妈将牌桌上的打字机和纸张收走,摆上晚餐的刀叉。但我继续躺着,一动也不动。

 

惰性如糖浆,从依莲的四肢缓缓分泌出来。她心想,得疟疾的感觉就是这样吧。

 

照这种速度,一天能写一页就属万幸。

我知道问题出在哪儿。

我缺乏人生历练。

像我这样没谈过恋爱、没怀过小孩,也没目睹过死亡过程,要怎么书写人生?我认识一个女孩,刚得了短篇小说奖,故事的灵感来自于她在非洲跟矮黑人相处的奇遇。人家有这种经历,我怎么比得上?

晚餐快结束前,我妈终于说服我利用晚上学速记。我想,这样也好,一箭双雕,写小说的同时也学点实用技能。况且有妈当老师,可省下不少学费。

当晚,我妈就从地下室翻出一块旧黑板,在通道里架起来,然后以白粉笔在上面潦草写出一些小小的花体字,而我,就坐在椅子上看着。

一开始我还乐观期待。

我以为不用多久,我就能学会速记,这样一来,当奖学金事务处那个雀斑女士问我为何没像其他领学金的女孩,利用七八月打工赚钱,我就可以告诉她,我利用这两个月上了免费的速记课,所以一毕业就能养活自己。

问题是,当我开始想象自己去上班,敏捷地将信息一行又一行速记下来,我的脑袋竟变得空白。要用到速记这项技能的差事,一个都吸引不了我。就这样,我坐在那里看着黑板,白粉笔写出的花体字逐渐模糊,变得毫无意义。

我跟妈妈说我头很痛,要去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