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3(第5/6页)

“我会尽量去学。”我告诉洁·西,“或许会去上他们特别开设的基础德文密集速成班。”当时我真的认为这不失为可行之计,因为我有办法说服导师为我开特例。我的导师一向把我当成有趣的实验品。

除了物理和化学必修课,我还选修了植物学,而且表现优异,一整年下来,一个试题都没答错,有段时间,甚至心血来潮,起过一个念头:当植物学家,去非洲或南美雨林研究野生植物。我心想,去奇怪的地方研究冷门主题,应该会比去意大利研究艺术,或者去英国研究英语文学,更容易获得巨额补助,因为竞争者寡。

植物学很不错,因为我喜欢切叶片,把它们放在显微镜底下,也喜欢画出面包上的霉菌,或者蕨类在性周期那段期间所出现的心形怪叶子。对我来说,这些东西感觉起来都很真实。

至于物理,我第一天去上物理课,就知道完蛋了。

一个矮小黝黑的男人站在教室前方。这个名叫曼基的家伙穿着紧绷的蓝色西装,手里拿着一颗小木球,声音高亢,但口齿不清。他把小木球放在一片有沟槽的陡斜板子上,让球滑到底部,然后开始解释,若令a为加速度,t为时间,接着,冷不防地在黑板上写满了潦草的字母、数字和等号,看得我好想死。

我把物理课本带回宿舍,准备跟它奋战。这本大部头的教科书是以易渗的纸张加以油印而成的,厚度高四百页,里头只有图表与公式,没有插图或照片,封面和封底则是砖红色的硬纸精装。这书是曼基教授自己撰写的,用来跟女大学生解释物理学,如果我们这群女学生能读懂这本书,他就会正式将它付梓出版。

所以,我认真地研读那些公式,乖乖去上课,看着那些球滚落斜坡,期待下课钟响。学期末了,多数女学生都被当,但我从头到尾都拿A。有一次,我听见曼基教授对一群抱怨物理好难的女学生说:“不难,哪会难,有个女学生从头到尾都拿A。”“告诉我们,她是谁?”大家追问,但他摇摇头,什么都没说,只对我露出迷人的会心微笑。

这堂课的经验让我起了一个念头:躲掉下学期的化学课。我的物理课是设法拿了A,可是它也吓坏了我。每次念物理,就觉得生不如死。我最受不了的是把万物万事简约成数字和字母。黑板上出现的不是叶子的形状、树叶呼吸孔的放大图,以及叶红素、叶黄素之类的可爱词汇,而是曼基老师以特制的红色粉笔写上的公式──每个字母都艰涩可怖如毒蝎。

我知道化学会更要命,因为我在化学实验室里见过一张巨大的元素周期表。这张列了九十几种化学元素的图表里,金、银、钴、铝这些美好的词汇都被化约成丑陋的简写,后面还跟着不同的十进数。若再绞尽脑汁应付这些东西,我肯定会发疯,彻底垮掉。这前半年的物理课,我可是使出全部意志力才撑了过去。

所以,我备妥一个妙计,带着这妙计去找班导师。

我的说辞是,我应该花时间去修莎士比亚的相关课程,毕竟我的主修是英文。既然班导师和我都知道我的化学课成绩也会拿A,那何必多此一举,参加考试?何不干脆抛开分数和学分,旁听就好?这种做法凭借的是个人的荣誉心,而我这样的好学生当然不会做出有损个人荣誉的事,况且,内容比形式更重要,明知成绩会拿A,还去在乎分数,不是很无聊?我这番论点又因学校的一项政策而显得更具说服力,这项政策就是:我这届之后的大二生,无须必修理科课程,换句话说,我这届是旧规定的末代受害者。

曼基老师完全同意我的看法。我想,他很受宠若惊,我竟然那么喜欢上他的课,甘愿抛开学分和成绩拿A的功利考量,花时间来旁听,只为了体会化学之美。把学分用来修莎士比亚的课,但去化学课旁听,我这招真是高明。其实我大可不必这么做,但此举正可以让人觉得我对化学充满热情,不愿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