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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伦向候选人介绍了案子的基本情况。他大概在职业生涯中经历了不下一千遍的陪审团挑选过程,他总是能迅速获得这些候选人的信赖:这个大个子的黑人法官,很帅气,有点幽默,而且聪明。就算是白人,也都觉得他很不错,这些人大概都在想,如果自己也能像他一样,就好了。在这个时候,拉伦对被告的保护优势就体现得淋漓尽致了。在他的内心深处,是绝对坚信一个理念的,那就是,任何一个被告在被证明有罪之前,都是清白的,是假定无罪的,他会对陪审团非常明确地指出这一点。
“不好意思,前排那位先生,你叫什么名字?”
“马哈洛维奇。”
“马哈洛维奇先生,你觉得萨比奇先生是不是杀人凶手?”
这个矮胖的中年男人膝盖上放着一张折叠着的纸,耸了耸肩。
“我也不知道,法官大人。”
“马哈洛维奇先生,你可以走了。女士们,先生们,让我再重申一遍,你们必须假定萨比奇先生是无罪的。我是法官,我告诉你们,你们必须假定他是无罪的。现在你们坐在那里,我希望你们都看看这边,对自己说,这里坐的,是一个无罪的人。”
接着,他详细解释了在审案的过程中,检方必须排除合理的疑点,证明被告确实有罪,而被告有权保持沉默。然后,他又叫了一位个子瘦小、头发花白的女士,她穿着一条裙子,坐在刚刚马哈洛维奇坐过的座位旁边。
“这位女士,你觉得,一个无罪的人应该到这里来,向你证明他自己的清白吗?”
她在犹豫,她看到了马哈洛维奇回答问题后的结果,但她又不能对法官说谎。她摸着自己裙子的领口,半天才开口。
“我觉得不应该。”她说。
“当然是不应该。你必须假定萨比奇先生是无罪的,我们都应该假定他是无罪的,他不需要证明自己的清白。因为美国宪法规定了,他不需要。这也就是说,如果你成了本案的陪审员,你必须保证不带有任何偏见。萨比奇先生和他的律师斯特恩先生可能会行使宪法的权利,保持沉默。而制定了宪法的前辈们说了,萨比奇先生不需要为自己解释。如果你们还有人认为他需要为自己的清白向你们解释,那就违背了宪法的精神。”
在我担任检察官的时候,我会觉得拉伦的这番话简直难以忍受,但现在我是被告,气得脸色发白的是尼可和莫尔托。拉伦的这番话都是实话,说得都对,但你很难相信,作为一个法官,他会对陪审员如此强调这一点。尼可这时候看上去垂头丧气,他带着一副警觉、冷漠的表情听着。这段时间他好像瘦了,眼睛下面的黑眼圈更明显了。在三周时间里准备好一个这样重大的案子,压力一定非常大,但他毕竟有整个检察院的手下可以使唤。再说,他在这个案子上面压了太多的赌注。他已经昭告了天下,让大家都看他尼可·德拉·戈迪亚的。如果他输了,他将永远失去在检察院里的威信,他想继任波尔卡罗市长职位的打算也会过早夭折,他的职业生涯比我的职业生涯更加命悬一线。反正,我最近明白了,经过这一系列的波折之后,无论我有没有被定罪,我的职业生涯大概要基本终结了。
接下来,拉伦又开始说关于媒体报道的事情了,他问候选的陪审员们都在报纸、杂志、电视上看到了什么。对那些回答得支支吾吾的人,他直接问他们,有没有看过今天《论坛报》头版头条宣布本案开庭审理的报道。很多人都撒谎说没有看过,这些人来到法庭,是很想认真履行陪审义务的,他们不会回答那些明显会导致自己被除名的问题。但拉伦很有办法,他会慢慢套出他们的真实想法。结果是,在场的所有人基本都知道关于这个案子的一些情况,大约过了二十分钟,拉伦法官告诉他们,他们听到的都是没用的。“到目前为止,没有人知道这案子的真实情况。”他说,“因为我们都还不知道到底都有哪些证据。”有六个候选人表示,他们没法忘记已经看到过的各种报道,拉伦让他们离开了。至于剩下的人,对媒体的大肆报道到底是怎样的想法,还无从判断,很难相信他们真的能完全抛开先入为主的成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