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第9/25页)
“听上去很合理。”福尔摩斯评论说。
“他妈的必须应该合理!”雷布思喝道,“布莱恩,别忘了,我才是运筹帷幄的人,你就是个跑腿的。有什么进展,给我打电话。现在,出去!”
雷布思不是要故意装横。只是这个年轻人越说越近乎,听上去太温馨了,有点共谋的意味儿。雷布思觉得有必要划清界限,当然是他自己的错,福尔摩斯关门出去时,雷布思意识到了。他的错,他絮絮叨叨说了这么多,和盘托出,简直就是在倾诉,他还直呼其名,布莱恩。都怪那顿该死的午饭,“叫我芬莱就行”“叫我詹姆斯吧”“叫我汤米吧”……算了,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大家都是刚开始的时候很好,后来差了一些。万事都是在走下坡路,雷布思早就习惯了。他甚至喜欢被人记恨,喜欢激烈的竞争。这也算是干他们这一行的一点意外收获吧!
看来雷布思就是个混蛋。
布莱恩·福尔摩斯走出警局,双手紧紧握成了拳头揣在口袋里,关节都红了。“你就是个跑腿的。”一句话就把自己打翻在地。他刚才还幻想着两个人关系处得很好呢,好得就像两个普通人的关系,不像两个条子的关系。布莱恩,早该放聪明点的。那为什么要做这些工作呢?他想都想不下去了。一切都那么模糊,纯粹是雷布思自己的事儿。根本就不是一个警察分内的工作。就是一个探长一时闲来无事,要当一会儿菲利普·马洛[5]解解闷。上帝啊,他们两个还都有别的正经工作可做呢,起码福尔摩斯自己有。反正他是不会去投入轻轻松松的缉毒工作,可是怎么会选了雷布思加入这项行动呢。他哥哥可曾经是法夫地区的第一号大毒枭。雷布思的警察生涯该因此彻底断送的,现在呢,局里却让他升了职。真是个他妈的邪恶、肮脏的世界!
他还得去拜访一位摄影师。说不定他可以顺便照张护照上的照片,卷起铺盖,一走了之,飞往加拿大、澳大利亚、美国。还找什么狗屁房子,干什么狗屁警察,伺候什么狗屁雷布思探长和他那寻找巫师的狗屁一套。
就这么一走了之!
雷布思在乱七八糟的抽屉里翻出几片阿司匹林,他一边下楼,一边把药片碾成碎末,送到嘴里。致命的错误!药沫把嘴里的唾液都吸干了,他根本无法下咽,连话都说不了。门卫正在啧啧地喝茶,雷布思一把抓过他的塑料杯,大口喝下温吞吞的茶水,然后咧咧嘴。
“你这是放了多少糖,杰克?”
“要是知道您老人家来喝茶的话,约翰,我肯定照您的口味儿调了。”
杰克一贯伶牙俐齿,能说会道,雷布思没见过比他更聪明的门卫了。他递回茶杯,走出警局,感到糖在他身体里甜得发腻。
以后再也不喝酒了,他一边开动车子,一边想。对上帝发誓,就偶尔喝一点葡萄酒,就一杯,请允许我这一点。但是再也不能喝酒无度了,不能再把高度酒和葡萄酒兑着喝了。记住没?上帝啊,饶了我吧,快赶走这无休无止的醉意吧。我就喝了一杯白兰地、两杯白葡萄、一杯夏布利酒、一杯琴汤尼。这根本就构不成传奇,距离强制戒酒的量还差得远呢。
好在路上的车很少,可以放松一下。当然不能完全放松警惕,起码可以稍事休息。他朝皮尔缪尔慢慢驶去,突然记起来他并不知道查理住在哪儿。查理,就是他要找的那个人。如果他要挖出一个女巫会的地址来,一个向善的女巫会,他必须跟查理谈谈。他还想再确认一下巫术故事的真伪,也要再研究一下查理这家伙。但调查过程中,他又不能打草惊蛇。
巫术这事儿让雷布思很纠结。他相信善恶之分,知道好人也会被邪恶的东西吸引。他很理解异教,也读过这方面的大部头,写得又长又深奥,很难被人理解。雷布思并不介意人们愿意膜拜地球,甭管膜拜什么,信仰什么,最终都是这么回事。但是,他不能容忍人们把邪恶奉为一种力量,或者比力量还要强大,奉为一种独立存在。他尤其不能忍受人们愚昧无知地去膜拜、去信仰,全然不知自己究竟在信仰些什么、做些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