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第18/25页)

“是。我没想到你会查出他的身份,但你的确做到了。我不知道父母知道后会有什么反应。在我看来,最差的情况,他们可能会感到高兴,因为起码证明他们从一开始就没有看错人,把罗尼置之度外是明智的。”

“那最好的情况呢?”

“最好?”尼尔透过微光,注视着雷布思的眼睛,“没有最好的情况。”

“我看也没有,”雷布思说,“但是他们有权知道真相。”

“我知道,我一直都知道。”

“那还跟着我干什么?”

“因为现在你离罗尼比我要近了。搞不懂你为什么对他这么着迷,但你就是对他念念不忘。这引起了我的好奇,我希望你能查出是谁卖给他毒品。”

“我正有此意,孩子,你用不着费心。”

“我想帮忙。”

“这是你嘴里说出来的第一句蠢话,对于一个探员来说已经不错了。说实话,尼尔,你是个大麻烦,我是不会请你的。我这儿人手已经够了!”

“人多手杂?”

“可以这么说吧。”雷布思决定结束谈话,尼尔也就知道这么多了,已经和盘托出。他走到门口,站在尼尔面前,“你所能带来的麻烦远远超出我的需要。在你身上,我闻到的不是猫腻,而是鱼腥味儿,还是鲱鱼,猜一下是什么颜色?”

“什么?”

“红色[6]!”

楼下传来噪音,是有人踩在地板上的声音,起码比红外线报警器的声音要轻。雷布思关了手电筒。

“待在这儿。”他小声说,然后走到楼梯那儿,问道,“谁?”他看到一个黑影出现在他下面。雷布思打开手电筒,正照在托尼·麦考尔的脸上,他正眯着眼睛向上看呢。

“上帝,托尼!”雷布思朝楼下走去,“吓了我一跳!”

“就知道你在这儿。”麦考尔说道,浓浓的鼻音,雷布思料到两人分开的这几个小时里,他又喝了不少。雷布思在楼梯的拐角处站住了,又折了回去。

“你去哪儿?”麦考尔叫道。

“关下门!”雷布思说。他走过去关上了卧室的门,把尼尔关在了里面,“可不能让鬼着凉了,是不是?”

雷布思走下楼来,麦考尔笑了。

“我们去痛痛快快喝几杯吧。”麦考尔说,“来真格的,不是你灌下去的那些不含酒精的鬼东西。”

“好!”雷布思一边说一边扶着麦考尔出了前门。“喝酒去!”他锁上身后的门,料想罗尼的弟弟经常出入这所房子,应该是轻车熟路了,反正看上去,每个人都轻车熟路。

每一个人!

“去哪儿?”雷布思说,“我希望你没有开车过来,托尼。”

“弄了辆巡逻警车送我过来的。”

“好。那得开我的车了。”

“我们可以开车去利斯。”

“别去那么偏的地方,就在市中心附近。摄政路附近就有些不错的酒吧。”

“卡尔顿山附近的摄政路?”麦考尔有点惊讶,“不是吧,约翰,好的酒吧有的是呢。我能列举一大堆出来。”

“我可不能,”雷布思说,“走吧。”

内尔·斯特普尔顿是福尔摩斯的女朋友。福尔摩斯一直偏爱高个子的女生,可能是因为他妈妈比较高吧,将近一米八呢。内尔比他妈妈还要高一两公分,但福尔摩斯依然很爱她。

内尔比福尔摩斯还要聪明。确切地说,他认为是两个人各有所长。好的时候,内尔能在15分钟内拿下《卫报》上最难的、最古怪的填词。但她对数字和人名很不敏感,总是记不住,而这两项恰恰是福尔摩斯的强项。人们说,他们在一起很般配,看着就很合适。可能吧,起码,在一起时他们自己觉得很好。他们定了几条规矩:不谈结婚生子,不谈同居,更不允许不忠诚!

内尔是爱丁堡大学的图书管理员,给福尔摩斯提供了不少便利。拿今天来说吧,他请她帮忙查找一些关于巫术的书。她完成得相当出色,找到了一两篇论文,可以帮他入门之用。她还打印了一份书目,把相关的材料都列上了。刚刚他们在酒吧碰面的时候,内尔就把书目给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