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三(第16/25页)

因为福尔摩斯确信这个女孩就是特蕾西,他在案发现场见过她的照片。他受命要去挖她的底细的女孩,是死者的女友。她摆着造型,一丝不挂,一点都没有羞赧的样子,还很享受。

鬼使神差,雷布思又回到了这所房子,他也不知道到底什么在召唤着他,吸引着他。他又把手电筒对准了墙上查理的大作,努力地想搞清楚创作者到底在想些什么。他为什么要费尽心机地去理解这个人渣呢,查理?也许就是一种挥之不去的直觉,总感觉查理跟这个案子有千丝万缕的联系。

“什么案子?”

这次,他真正大声说出了口。什么案子?根本就没有“案子”,即使有也不是刑事法庭所理解的案件。只是牵涉了一些人,有些错事,有些没有答案的问题,甚至还有违法行为。但是根本就没有立案。这最要命了。哪怕是一点儿有逻辑的线索呢,哪怕是一点儿条理明确的东西,可以让他继续查下去也好啊。哪怕是有一点案情记录,他都可以实实在在地拿在手里,然后说,看,就在这儿。但是没有!有的就是像蜡烛油一样的虚无缥缈的东西。蜡烛烧过,还会留下痕迹,不是吗?没有什么东西会消失,彻底消失;相反,它们会变换形状,变换成分,抽换意义。但是一个五角星套在两个同心圆里,算是什么东西?在他看来,倒是像小时候玩过的锡纸警长的徽章:德克萨斯州的执法人员,坐在他的塑料椅子中,连开六枪。

别人看来,这就是魔鬼的化身。

他转过身去,一边回想起小时候自己带着那个肩章是多么的自豪,一边走上楼去。就是在这个位置,他发现了断裂的领带夹。他迈过去,走进罗尼的卧室。径直走到窗边,透过木板缝隙,看到楼下开过来一辆车,慢慢停到自己的车旁。正是从警局一路跟踪他过来的那辆车。他立刻认出也是那辆福特雅仕,就是那天午夜停在他家门前,又匆匆开走的那辆车。它竟然跟到这儿来了,就停在他自己的破车旁。司机也跟到这儿来了,车子是空的。

他立刻听到地板咯吱作响,知道司机就在他的身后。

“你肯定很熟悉这个地方,”他说,“竟然没有弄出太大的声响。”

他转过身,手电筒照在那个人的脸上,他留着黑色短发。来人遮住眼睛,躲开光束。雷布思把手电照向来者的身体。

那人穿着警服。

“你是尼尔,”雷布思冷静地说,“还是该叫你尼利?”

“叫我尼尔就行,只有朋友才叫我尼利。”

“那我不是你的朋友。”雷布思点点头,表示认可,“但罗尼是你的朋友,对不对?”

“他不光是我的朋友,雷布思探长。”来者走进房间,“他是我哥哥。”

整个卧室没有可坐的地方,但两个人也都无所谓了,因为他们都坐不住,就算能坐下,也坚持不了一两秒钟。两个人的全身都充斥着能量,尼尔急于讲述他的故事,雷布思急于获取信息。雷布思走到窗子前面,选作他的地盘。他低着头,开始来回踱步,走过来,走过去,无法停下来凝神静听。尼尔站在门口,来回晃动着门把手,整扇门“嘎吱”一声开了,他又开始来回推拉门,门发出吱吱呀呀的声音。手电筒正好派上用场,二人的影子照在墙上,叙述者和倾听者,拉长了很多。

“当然,我知道他都在干些什么,”尼尔说,“他是比我大一些,但我总是了解他多一些,他不怎么了解我。我是说,我知道他在想些什么。”

“那你知道他吸毒。”

“知道。我们还在上学的时候,他就开始吸毒了。他被学校抓住过一次,差点开除了。三个月后,学校让他回去参加了考试。他竟然通过了大部分课程,比我过的还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