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斯康星研究》 (1967)(第3/14页)
当一个专家向我证明我书中的事实或语法出错的时候,我发现批评是最有启发性的。学术作为职业对作家的帮助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1.便于进入大图书馆;2.长假。当然会有教学任务,但老教授有年轻讲师帮他们批改试卷,年轻讲师如果有着作者的光环,在名利大厅的走廊上就有钦佩的目光跟随着他们。此外,我们最大的回报,比如我们的思想在他们的头脑中引起反响,日后也会产生同样的回荡,会迫使小说家兼教师在讲课中要培养明晰和诚实的风格。
您如何看待文学传记?
文学传记写起来很有趣,但读起来通常不那么有趣。有时,文学传记成了一种双重追逐:传记作者通过书信和日记,经过猜测的沼泽地,追踪他的猎物,随后,学术对手又追踪这位沾满泥巴的传记作者。
有些批评家可能发现小说中巧合的使用显得轻佻或做作。我记得您自己在康奈尔就称陀思妥耶夫斯基的巧合的用法很粗糙。
但在“现实”生活中,真有巧合发生。昨天晚上,你在用餐时告诉我们一个很滑稽的故事,关于德语中使用“医生”的称号,紧接着,当我的大笑声消失时,我听见隔壁桌子的一个人透过餐馆的嘈杂声带着明显的法国腔对她的邻座说——“当然,你永远弄不明白德国人说‘医生’是指牙医还是律师。”在“现实”生活中,你经常会遇到某个人或某件事,像在故事中发生的情景。但困扰我们的倒不是故事里的巧合,而是由不同作家写的不同故事中的巧合的巧合,如19世纪小说中一再出现的窃听装置。
您能给我们说一下您作为作家的工作习惯以及写小说的方式吗?您写提纲吗?在一部小说刚开始写的时候,您就完全意识到它要往哪儿发展吗?
在20年代和30年代初期,我习惯用笔蘸着写,每隔一天就换新笔尖,用的是练习本,画掉,添上,再删去,把纸弄得皱巴巴的,每页纸都会重写三四遍,随后用不同的墨水把小说工整地抄写出来,随后再作一次修改,重抄一遍修改稿,最后念给我妻子听,由她把我的全部文稿打出来。一般来说,我是一个写得很慢的作家,像一只蜗牛,以每年二百页誊清稿的速度往前走(一个令人惊叹的例外是俄语原版《斩首之邀》,在一种极度亢奋和灵感不断的状态下,两个星期就完成了初稿)。在那些白天和黑夜,我写小说通常一章接一章写,但即使这样,从一开始我就主要依靠内心的构思,当我走在街上,坐在浴室里,或躺在床上时,我就整段整段地进行构思,虽然过后会删掉或重写这些段落。在30年代后期,我开始写《天赋》,也许是需要许多的笔记,我就改用另一种方法,也更实用的方法——用橡皮铅笔在索引卡片上写。因为我向来在一开始就对整部小说有一种奇妙而清晰的前瞻,我发现卡片用起来尤为方便,因为不必按着章节的逻辑顺序,而可以在小说的任何一个部分进行替换,随时填补空白。我恐怕和柏拉图混淆起来,我并不在意他,但我确实认为,就我的情况来说这是真的:整部小说,还没有写,就似乎在另外的某个空间完美地准备好了,有时清晰,有时模糊,我的工作就是尽量把我所理解的写出来,尽可能准确地写出来。我在写作中体验到的最大的快乐在于:当我觉得不能理解,或者说发现自己不理解(没有预想到一种创造已经存在)怎样或为什么时,那种意象或结构的变化或词语的确切表达就迎面而来了。有时发现我的读者试图以一种实事求是的方式阐明这些(出自我那不太有效的头脑的)天然之作时,觉得相当有趣。
人们经常听作家谈到一个小说人物如何控制作者,并在某种意义上决定小说情节的发展,您也有这样的经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