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花公子》 (1964)(第3/11页)
因为小孩子——尤其是城里的孩子——的想象会很快扭曲、改变或按特有的思路去理解他们所听说的怪事,如给他们讲忙碌的蜜蜂,而无论孩子或他们的父母都不能识别一只大黄蜂。
批评家宣称“您对措辞、韵律、节奏和词义极度关注,近乎迷恋”,这甚至在您对名称的选用上也很明显,如为您出了名的蜜蜂和大黄蜂取名——洛丽塔和亨伯特。您怎么想到这两个名字的?
为了我的小仙女,我需要一个有诗意、念起来节奏欢快又小巧可爱的词。最清澈明媚的字母之一是“L”。后缀“-ita”充满了拉丁语的温柔,这也是我想要的。因而就有了:Lolita(洛丽塔)。但是,这不应像你和大多数美国人的发音:Low—lee—ta,“L”发得太沉重拖沓,“O”音又太长。应该像“lollipop(棒棒糖)”中的第一个音节,“L”清亮柔和,“lee”别太尖锐。当然,西班牙人和意大利人念这个词肯定会有调皮和爱抚的腔调。另外需要考虑的是她原来的名字,那水源般的名字,像令人愉快的喃喃低语,“多洛莉丝”含义中的玫瑰和眼泪。我的小姑娘那悲惨的命运必须与她的可爱与清澈一并考虑。多洛莉丝还给了她另一个更朴素、更熟悉和更孩子气的昵称:多莉,并和“黑兹”这个姓也合适,而“黑兹”又将爱尔兰雾与德国兔子混在一起(2)——我是说德国小兔。
您对意为兔子的德语词“黑兹”所作的解释自然是一种文字游戏,然而,您怎么会想到给洛丽塔的那位老男人起这么一个显得累赘的怪名字?
那倒也不难。我觉得,这个低沉的叠加名字显得非常污秽,也很有挑逗意味。这是给一个讨厌鬼取的一个令人讨厌的名字。这也是一个君王般的名字,我确实需要狂暴者亨伯特与谦卑者亨伯特之间的一种庄重共鸣。它本身也可以引申出许多的双关语。而且,那个糟糕的简称“亨”与她母亲称她“洛”就交际功能和情感色彩而言倒也十分相称。
另一个批评家对您有这样的论述:“从多元的语言记忆中,筛选出一组恰当的用词,将其丰富而具有细微差别的含义进行安排,形成合适的并置,这必定是一件让人精疲力竭的工作。”就此而言,在您的所有作品中,哪一部是最难写的?
哦,当然是《洛丽塔》。我缺乏必需的材料——那是最初的困难。我不认识任何一个十二岁的美国女孩,我也不了解美国;我不得不虚构美国和洛丽塔。我曾花了四十年来虚构俄国和西欧,现在,我得面对类似的任务,但我可利用的时间却并不多了。获得本土元素以把一般的“现实”注入个别想象的酿造之中,对一个五十岁的人来说,这个过程要比我年轻时在欧洲所经历的困难多了。
您虽然出生在俄国,但您在欧洲和美国生活及工作多年,您对自己的民族身份意识有强烈的感觉吗?
我是一个美国作家,出生在俄国,在英国受教育,在那儿研究法国文学,此后,有十五年时间在德国度过。1940年我来到美国,决定成为一个美国公民,让美国成为我的家。碰巧的是:我很快置身于美国最好的方面,置身于丰富的精神生活及轻松、友好的氛围之中。我沉浸在大图书馆,也徜徉在大峡谷。我在动物博物馆的实验室工作过。我结交的朋友要比在欧洲结交的多。我的作品——旧作和新著——找到了可钦佩的读者。我像科尔特斯(3)一样壮实——主要是因为我戒了烟,开始代之以嚼蜜制糖果,结果体重从平常的一百四十磅增加到庞大而又欢乐的二百磅。因此,我是三分之一的美国人——一身美国肥膘既保暖又安全。
您在美国待了二十年,然而,您从未拥有一所住宅或一处真正意义上的房产。您的朋友说您暂住在汽车旅馆、小木屋、带家具的公寓和提供给休假教授的出租房。您觉得生活如此动荡或因身处异乡,以致要定居下来的想法会让您感到困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