玛·劳伦斯(第3/4页)
我十八岁时,迫不及待地离开了那座小城,离开了大草原。当时,我并不知道我今生今世会把那块土地、那座小城装在脑子里,也不知道它们会成为我立意写作的主要动力和源泉,无论我居于何地,离得多远,情况总是如此。
这是我青少年时代生活的区域,在某种意义上说,从那时起,我一生始终在努力地观察它,在努力地适应于它。这必然会束缚思想,且有时已经束缚了思想,但却不影响想象创造力的发展。小城的情况是多方面的,但却从来不阴郁沉闷。
现在,我明白,加拿大的情况大体上也如此。究竟为什么加拿大数代人都假称他们确认这块国土阴郁沉闷?我们完全清楚地懂得情况并非如此。然而,长期以来,我们没有宣扬真实国情。如果我们所谓的爱国心高涨起来,这对外界人士、甚至对我国某些人(这有什么值得大惊小怪?)来说,似乎是怪异的,或是毫不相干的,他们可能设法去了解,多年来我们缺乏自尊,我们在山姆大叔和大不列颠两个主宰者的巨大阴影下生活。我们才刚刚开始看重我们自己,珍视我们的国土,信赖我们的能力;我们才刚刚开始承认我们的传统,实现我们的幻想。
这块国土该痛惜哀叹的方面确确实实是够多的了。当我看到工业废水污染我们的湖泊河流,我便感到激愤和失望;当我看到我们被美国接管的企业和自然资源日益增多,我便感到万分沮丧。尤其是,我们不能单单诅咒“该死的美国佬”。决不该忘记:是我们自己,把如此之多的天生权利拱手卖掉,以换取一团混乱的受人摆布的所谓进步。我原来幻想,这里不可能、也不会出现压制现象。但是,在我目睹加拿大1970年实行《军事法条例》之后,我仅存的一丝天真的幻想永远荡然无存了。诚然,在我心灵深处,且常常是秘而不宣之处,我始终懂得,凡事到处可发生,因为人类自由的种子与桎梏的祸根处处可见,就是在某个草原城镇的小天地里也一样。不过,我对我们的不公正,对我们的愚昧深恶痛绝。我就像对待自己的家庭那样,过去和现在始终如一地在书里写小城我所嫌恶的那些方面,写在一定程度上永远是我自己的那些方面。
这块国土仍然比别的国土更能吸引我。虽然我在非洲和英国居住过,但是,无论它们有多么美妙的地方,却不具有同样的感染力,比如说,没有像安大略南部地区那样打动我的心。去年夏天,我在那里的一条河畔上的一间杉木小屋里度过了四个月。我过去常常告诫自己说:“识破加拿大人,你便会发现他们是冒名的开拓者。”尽管如此,我认为,我们并没有全然超脱红尘,这倒是真的,但愿我们可别脱离了尘世。我曾以为:我一生惧怕和怀疑城市,我因而变成了一种古板的怪人。现在,我的想法不同了。
那间小屋有扇长长的窗户,与前面的西墙相对。清晨,我常坐在窗前的栎木桌旁,观察着窗外的河流,眺望着远处高大的树木在晨曦中显得青翠金黄。那河水是古铜色的,阳光神奇地洒在河上,将近岸河底波状的沙滩映照在河面上。突然,有条鱼冒出水面,如一弯新月,还没看清楚就消失了。隔壁的老人说,这些跃出水面的鱼是鲤鱼。他本人更爱北美大梭鱼,因为他是一名地道的渔夫,他曾同北美大梭鱼进行过搏斗。风大多经常往北吹,河却朝南流,这样,当河水被风激起了涟漪,而水流湍湍,河水似乎朝南北两个方向流。我喜爱这景象,并把它看成是一个先兆,一个自然界的象征。
数年前,我回到了温尼伯,在大学母校作了一次报告,公众都可以去听。报告结束后,一位高龄老人走上前来,问我娘家是否姓威姆斯,我回答正是。心想,他也许认识我父亲,或许认识我祖父。但是,情况却不是这样。他说:“我还是个小伙子时,曾给你曾祖父罗伯特·威姆斯干过活,当时他在雷伯尔尼有牧羊场。”我想,那瞬间,我又重新意识到某一点对我来说是至关重要的。我古昔的家族,祖籍是苏格兰和爱尔兰,但是,在某种意义上说,那已经不再如此紧要相关了,我真正的祖先是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