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组缃(第2/5页)
丈夫死后,第二年春上一个五岁的小儿子患“羊毛斑”,三天就死了;大儿子二十岁,在一家砻坊里作店伙。那砻坊因为折了本,休歇了。儿子和几个同事邀邀伴,跑到外埠去,一去迄无下落。现在只留下一个十二岁的女儿,是给一个庄稼人作童养媳。
那时候她那病弱憔悴的样子,加上那一双怪难看的“倒毛眼”,使得大家都不喜欢她,然而母亲执意把她留下了。
她在我家帮工,很是勤快耐苦。只是有两点小毛病:一是喜欢缠着人唠唠叨叨地谈她丈夫,谈她儿子。把那些故事翻来复去的谈着,一点也不厌烦琐。谈又谈不出什么新鲜花样来,老是那一套。正和鲁迅先生一节小说里所描写的那个不幸的祥林嫂的脾气差不多。二是逢时过节就要哭。有时偷偷摸摸跑到丈夫儿子坟上去,一哭就哭得不回来,还得家里打发人去劝她,拉她;有时躲在家里毛厕里,哭得一家人都是疑神疑鬼的。
这两点小毛病,使得家里人格外厌恶她,有时甚至连母亲也有点不耐烦。但这些事都和我不相干。另有一件事,却是叫我感到万分头痛的,那便是关于她的大儿子的事。这妇人不知她自己是怎么个想法,总以为所谓外埠,只是一块有限的极小极小的地方,在她心目中大约顶多像我们村子差不多大小吧。因此,她不时和我罗唣。好比说,每次我要离家时,她就赶着制好几双鞋,一定要我把她儿子访问出来,把鞋带给他。告诉她说:“你儿子我从来没看见过,他又没个正式名字,又不晓得在做什么事,那外埠纵然果真如你所想的那么小,我也是没处交代的。”说“鞋子还是莫带吧,我只能随时随地替你注点意,替你查问查问。那也是海里捞针,丝毫没把握的。”这浅显的道理不知怎么她就一点都不懂。一定要我带鞋子。
“大先生,积积德喂,做做好事喂。”她两手握在胸前扭动着,用一种不知所措的可怜样子哭巴巴地说:“我只有这一个儿子喂。你可怜可怜我这个苦命的人喂。……”
接着就告诉我,她大毛子多么高,多么瘦,额头拐上有一块疤,是十岁时候爬树捉八哥跌坏的……她只顾说她的那一套,好像简直没听见我说了些什么。我没法说得她明白,只好如同做一件假事哄小孩子似的把鞋子带了去(自然又重复照原样带回来)。每次回到家,又够她罗唣的。问我见她儿子没有?鞋子可合脚?还是胖了点,瘦了点?……她就这样自管自问下去,挺着两道难看的倒毛眼,非常兴奋,非常快乐,简直当她儿子毫无问题地已经被我找着了的一般。这事情真叫我没法对付。老实告诉她,你儿子我没法找得到呢,那她一定疑心我做事没真心,而且也一定使她大失所望,又够她哭几天嚷几天的。骗她说果然已经找着了,他在那里非常好,鞋子也合脚,百事都如意。那我这个谎该扯到几时才能完,将来又如何交代她呢?结果我还是只好支吾她,说我已托了许多熟识的人去打听,不久就会打听出一个眉目来的。
“是儿不死,是财不散。你放一百个心。一定找得到。包在大先生身上。”当她在毛厕里呜呜咽咽哭的时候,家里人就这样劝慰她。
平日和她走动的就是她的那个女儿,十二岁的那个童养媳。那小姑娘不是倒毛眼,样子倒伶俐。也许是她为小儿子死,大儿子逃,因此伤了心,把一肚子做娘的慈爱弄得没处摆放,就全都拿来放到这个女儿身上来。三天两天的去看她,不时问母亲要点穿的吃的拿去送给她。这一下可害苦了女儿!乡间做童养媳的,那个把她当人看待?这几年庄稼人家,饭也没法吃得饱,都挣命抵死的熬日子,你只顾发泄你的母亲之爱,把女儿这样金枝玉叶的看待起来,那女儿怎么能安心把童养媳做下去,做到头?于是婆家不愿意了。说养媳妇被娘娇惯得不成体统了:成天在家里不肯做事,不肯吃苦,没碰上就要扁着嘴唇哭。有几次那小姑娘就真偷偷摸摸逃到娘身边来,扯着娘衣裳角,死也不肯再回婆家去。婆家来人说养媳妇不要了,还了你罢。你这位千金小姐我们这样人家配不上。刚好这两年我们一家也是九苦九难的熬日子,熬也没法熬得过,少一张嘴吃饭,我们巴不能够的。”秦嫂子急坏了,挺起两只枯涩的倒毛眼,十把鼻涕九把泪。大家帮着说说好话,才把女儿送回了婆家。婆家当着娘的面,把那小养媳妇吊在桑树上整了家法,答应从此母女不再走动。这是去年在家我眼见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