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第2/5页)
“我会还你的,葛特露,加上一百倍,”他喘着气说,喉头抽缩得发痛,眼眶里顿时有些润湿了。
“你听着!”他突然用自信的口气叫嚷道。“不出一年,我就会把整整一百个这种黄澄澄的玩意儿放在你手里。我并不要求你相信我。你只消等着瞧好啦。”
她实在并不相信他。她的怀疑使她感到不安,可是一时也想不出别的好办法,她就说:
“我知道你在挨饿,马特。你浑身上下都露出饿相。随便什么时候来吃饭好啦。只要希金波森先生不在家,我就打发孩子来叫你。马特,还有——”
他等她说下去,尽管心里明知道她要说些什么,因为她的思路对他来说是一目了然的。
“难道你以为如今还用不着找份工作做吗?”
“你以为我干不出头吗?”他问。
她摇摇头。
“谁也对我没有信心,葛特露,除了我自己。”他声调里带着激烈的反抗情绪。“我已经写了些好作品,写了不少,早晚有一天会有人要的。”
“你怎么知道是好作品呢?”
“因为——”他迟疑起来,只见整片辽阔的文学和文学史的园地在他脑海里晃动着,使他明白,想把他自己所以有信心的理由告诉她,不会有什么用。“唔,因为杂志上登出来的东西,百分之九十九都及不上我的。”
“但愿你肯听人家的忠告,”她语气说得软,想法可还是不动摇,以为自己正确地诊断出了他的毛病。“但愿你肯听人家的忠告,”她又说了一遍,“并且明儿来吃晚饭吧。”
马丁把她扶上了车,赶忙上邮局去,用那五块钱里的三块买了邮票;当天傍晚,上摩斯家去的半路上,他弯进邮局,把好些厚厚的长信封过了磅,把邮票全贴上了,只剩下三个两分的。
这是对马丁关系重大的一晚,因为晚饭后,他结识了勒斯·勃力森登。那人怎样会上那儿去的,他是谁的朋友,换句话说,是哪位朋友带他去的,马丁全不知道。马丁也没有什么好奇心,不想向罗丝打听他的底细。一句话,马丁一眼看来,觉得勃力森登萎靡不振、痴愚蠢,就此不把他放在心上。隔了一个钟点,他看出勃力森登又是个老粗,因为他一间间屋子蹑手蹑脚地溜达,朝油画干瞪眼,要不,随手从桌子或者书架上拿起书籍杂志来就看。虽然是个生客,他后来竟当着众人的面,坐在一把很大的莫里斯安乐椅里,蜷起身子,从口袋里掏出本薄薄的书,从容不迫地看起来。他一边看书,一边出了神似的用指头轻柔地理着头发。马丁当晚没有再注意过他,除了有一回,看见他跟几个年轻娘们在打趣,显然成绩很好的样子。
说来正巧,马丁走的时候,在院子里的走道上追上勃力森登,这时勃力森登已经走完了一半路,快到街上了。
“喂,是你吗?”马丁说。
对方不客气地哼了一声,就算是回答了,然而还是转过身来,跟他并着肩儿走。马丁不想再开口讲话,于是一连走了好几段马路,两人都保持着沉默。
“自命不凡的老笨蛋!”
这一声叫嚷来得突兀,说得刻毒,使马丁吓了一跳。他觉得好笑,同时可感到对对方愈来愈厌恶了。
“你上那种地方去干吗?”默不做声地再走了一段马路,又陡的对他来这么一句。
“你呢?”马丁反问道。
“我知道才怪呢,”对方回答。“至少,我这样轻举妄动还是头一回。一天有二十四个钟点,总得好歹打发掉才是哪。跟我去喝一杯吧。”
“好吧,”马丁回答。
一转眼,他就为难起来,自己为什么答应得这么爽气呢!回到家里,上床以前,还得写几个钟点卖钱作品,上了床,又有一本魏斯曼的著作得看,更不用说赫勃特·斯宾塞的《自传》,依他看来,这部自传跟任何惊险小说一样的富于曲折离奇的情节。他想,干吗浪费时间来陪这个他不喜欢的人呢?可是话说回来,实在打动他的不是这个人,也不是酒,而是喝酒的场合——雪亮的灯光,一面面镜子,一排排耀眼的酒杯,热乎乎、红通通的脸蛋,响亮、嘈杂的人声。这就是啦,最重要的还是人的声音,乐观的人,带着成功的气派、一落大派地花钱买酒的人的声音。他感到寂寞,他的毛病就在这里;因此对方一开口邀请,他就一口答应,活像一条鲣鱼,一口咬住钩子上的诱饵不放。自从在雪莱温泉馆跟乔埃一起喝酒以来,除了跟那葡萄牙食品商喝过一回,马丁还没有进酒吧喝过一杯酒。精神的疲劳跟肉体的疲劳不一样,不会引起喝酒的欲望,因此他没有感到喝酒的需要。可是这会儿他却巴不得喝酒,或者不如说,巴不得在人们卖酒、喝酒的地方的氛围里享受一下。岩洞酒店就是这样的地方,在那儿,勃力森登跟他安坐在很大的皮椅子里,呷着威士忌苏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