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第5/6页)

“上那个藏身之处的路只有这一条。我找到了这条路,走了三个钟点,才走到那儿,那是个小山谷,四周是熔岩组成的山峰,中间一块谷地。整片地方给筑成一级级梯田,种着芋头,那儿还长着果树,约摸有八座到十座草屋。可是我一看到那儿的居民,就明白碰上了什么。看一眼就够啦。”

“那你怎么办呢?”罗丝气也透不过来似的问,像苔丝德蒙娜一样,听得又吃惊又着迷。

“我什么办法也没有。他们的头儿是个和气的老家伙,病害得相当重了,可还是像个君王般统治着。他发现了这个小山谷,建立了这个居留地——这全是违法的。可是他有的是枪械和大量弹药,而这些卡拿加人,打惯了野牛和野猪,全是好枪手。是啊,马丁·伊登万万跑不掉啦。他待了下去——待了三个月。”

“那你怎样逃出来的呢?”

“要不是有一个一半中国血统、四分之一白种血统、四分之一夏威夷血统的姑娘帮我的忙,我会今天还在那儿。她是个美人,真可怜,受过很好的教育。她妈妈在檀香山,有一百万金元光景的财产。哦,这姑娘后来把我救了出来。你知道,这居留地就是由她妈妈出钱办的,因此这姑娘可以放我走,不怕人家难为她。然而,她还是要我先发誓绝对不泄露这个藏身的地方;我后来也绝对没有泄露过。这回事我连提也没提过,这还是第一次。姑娘还只有麻风病的最初的症状。她右手的手指微微有点儿弯,胳臂上有一个小斑点。别的没什么了。我想她现在一定死了。”

“那你当时不害怕吗?你没有染上这种可怕的疾病就逃出来,你当时不高兴吗?”

“哦,”他承认道,“我起先有点儿心惊肉跳;可是后来就惯了。不过,我当时常常为这可怜的姑娘感到惋惜。这使我忘了害怕。她真是个美人儿,内心和外表都美,而且她病还染得不深;可是她命定得待在那儿,过着原始野人的生活,慢慢地死去。麻风病真可怕,谁也想象不到。”

“真可怜,”罗丝柔声喃喃道。“真奇怪,她会放你走掉。”

“你什么意思?”马丁漫不经心地问。

“因为她一定爱着你,”罗丝还是柔声地说。“老实说吧,她爱你不?”

马丁在洗衣作里干了一阵活,如今又过着户内生活,那张给太阳晒黑的脸变得白了,并且由于挨着饿,生了病,竟使这张脸简直变得苍白了;可是这会儿,这苍白的脸上慢慢泛起一阵红潮。他正想开口,罗丝阻止了他。

“没关系,不用回答我;没有必要,”她笑着说。

可是他觉得她这笑声里带着些生硬的味儿,她眼睛里的光芒也是冷冰冰的。这叫他顿时想起有一回在北太平洋挨到过的一阵大风。这会儿,那阵大风的魔影又浮现在他眼前——那是晚上的一阵大风,那时候,万里无云,满月当空,澎湃的巨浪在月光里冷冰冰地闪着亮。跟着,他又看到麻风病患者居留地里的那个姑娘,想起了正是为了爱着他,她才放他走的。

“她真是崇高,”他直截了当地说。“她救了我的命。”

这就是那桩事的全盘经过,可是他听见罗丝抑住了喉头的一声哽咽,留意到她掉过头去,眼睁睁地望着窗外。等她掉回头来,脸上镇静自若了,眼睛里的神色也不再叫他想起那阵大风了。

“我真是个傻瓜,”她可怜巴巴地说。“可是我实在管不住自己。我深深地爱着你,马丁,爱着你,爱着你呀。我早晚会变得宽宏大量的,可是眼前,对过去的那批鬼魂,我就忍不住要感到忌妒,而且你也明白,你的过去多的是鬼魂呢。

“一定是这样,”她不让他开口抗议,就接着说。“不可能不这样。可怜的阿瑟在打手势要我走呢。他等得不耐烦了。那就再会吧,亲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