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3/4页)

然而,他并不忽略写作。短篇小说一篇接一篇地从他笔底下流出来,他还进一步写些形式比较简单的诗——他在杂志上看到的那一种——然而,他被冲昏了头脑,竟然浪费了两个星期,用无韵诗体写了一出悲剧,他把它接连投过五六家杂志社,都被很快地退回来,这叫他愣住了。接着,他发现了亨莱,就模仿《病院素描》,写了一组用海洋做题材的诗。这是些简单的诗,写的是五光十色的浪漫冒险生活。他把它们唤作《海洋抒情诗》,自以为是自己到那时为止最出色的作品。这组诗一起三十首,他花一个月写成的,每天完成了规定的短篇小说写作工作后写一首,他这一天的工作实在等于一般成名作家一个星期的工作呢。他觉得这种辛苦的劳动根本无所谓。这根本算不上辛苦的劳动。他到底会发言了,多少年来,他的嘴一向不善于表达,叫多少美丽、奇妙的话积压在肚子里,如今可像一股狂暴有力的浪潮般全奔放出来啦。

他不肯把《海洋抒情诗》给任何人看,连编辑先生们也不给。他对编辑不信任了。然而,他不肯把《海洋抒情诗》拿出去的原因也不是为了不信任。他觉得它们实在太美,一定要把它们留着,等到那个遥远、光荣的日子来到,那时候他胆敢把自己写好的东西念给罗丝听,跟她一起欣赏。为了那个日子,他才把它们留在手边,一遍又一遍地朗读着,直到背得出来。

在醒着的每一刹那,他生活着,在睡着的时候,他也生活着,他的主观意识在那失去知觉的五个钟点里奔放不羁地活动着,把当天想过的念头和发生过的事交织在一起,变成奇形怪状而不可思议的东西。实际上他一刻也没有休息,换了一个差一点的身体,或者一个不太健全的头脑,准会全部垮台,爬不起来。他傍晚去拜访罗丝的次数也愈来愈少了,因为眼看六月快要来到,她那时候就要得到学位,结束大学生活了。文学士!——他一想到她的学位,就仿佛她正从他身边跑开去,快得追都追不上。

她每星期留一个下午让他去看她,他因为到得晚,时常留着吃了晚饭,饭后听了音乐才走。这些日子是他的大喜日子。那座房子里的气氛,跟他自己住的地方那么天差地远,加上跟她亲近的那种福分,使他每去过一次之后,更加强了向上爬的决心。尽管他内心里蕴藏着美,还怀着强烈的创作欲,他奋斗的原因实在还是为了她。他本来是,也永远是个恋人。他把其他的一切都从属于爱情。比他在思想领域里的冒险更伟大的是他的爱情的冒险。世界本身之所以奇妙,并不是由于那些在不可抗拒的力的推动下组成这个世界的原子和分子的关系;使它奇妙的是这个事实:罗丝就生活在这世界上。在他半辈子所认识的或者梦想到的人当中,她是最奇妙的人啦。

然而,她是那么遥远,这一点老是叫他泄气。她跟他距离得如此遥远,他不知道怎样去接近她。他对自己同阶级的娘儿们一向是得心应手的;可是他就从没爱过她们当中的哪一个,现在呢,他却真正爱上了她,并且,她还不仅仅是属于另一个阶级的人。就凭他这份爱,他把她捧上了三十三天,超然于所有的阶级之上。她是个超凡脱俗的人,离开别人如此遥远,叫他不知道怎样用恋人的那一套方式去接近她。不错,他学到了知识和语言,他在一步步地挪近,会讲她的那套话,还发现了共同的想法和爱好;可是这还不能满足他这个恋人的热望。他这个恋人的想象力把她神圣化了,太神圣化、太精神化了,使她不可能跟他自己这个具有肉身的人发生任何关系。正是他自己的爱情,把她从自己的身边一把推开,使她成为仿佛不可能追求的对象。正是爱情,使他不能得到爱情本身所想望的唯一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