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朝暮(第3/3页)
而慕容呼领着自己的兵马,踩着白骨鲜血,自认无懈可击,肆无忌惮地对着他挑衅,放声大笑,和身边的随从谈论凌.辱两个女子的细节。
“……所以我在他面前杀了帐中所有姓慕容的人,再杀了他。”李容津轻轻地说,“剥皮削肉,总共用了一百二十七刀。”
隔了那么多年,再提起来,那杆枪好像还在手里,滚烫的血从枪尖滴落,他掌心里全是黏稠的鲜血。他确实杀了那么多人,其中有跟着慕容呼作乱的兵士,也有无辜的妇孺,李容津一向不伤女眷孩子,但在那一瞬间他控制不住。
这是他唯一可以发泄的方式,所有的怨恨和悲戚都集结在枪上,当着慕容呼的面刺穿他们的胸膛,把犹在跳动的心脏挑出来,混着血甩在慕容呼脸上。
唯一逃出生天的是慕容飞雀,十六岁的女孩,面容冷丽,眼睛却和李容津的妹妹有几分想象。
“你杀了我吧。”她很冷静,像是压根没看见满地的血和火,“血债血偿。”
李容津不记得那天他杀了多少人,他踏平了吐谷浑的营帐,把慕容呼的妹妹当作献礼,可不管他怎么做,都无法挽回,已死的人不会再睁开眼睛。
那个小时候梳着小马尾,跟着他一起骑马,在他屁股后边喊“阿兄阿兄”的女孩,一根金簪刺进胸口;在他出征前替他整理铠甲,夜里点灯为他绣荷包的女人没能实现白头偕老的誓言,连女儿的面都没见到,就永远闭上了眼睛。
李容津喉头一梗,迎着猎猎的夜风,无声地痛哭,像是失偶的雄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