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斯科姆·霍克(第5/30页)
由于南北战争,巴斯科姆的青少年时期在极度贫穷中荒废掉了:他在青少年时期像根须一样牢牢地依附在土地上,过着一种从事体力劳动、痛苦、俭朴、受罪的生活,那是一种从大地中拼命、不屈不挠、重构自我的生活,那种生活丰富并扭曲了他的人生。而且,从一开始,他的心中就燃烧着仇恨,他仇恨人类有失尊严的行为,他充满激情地宣扬人类的高尚与祥和。他比任何人都憎恨父亲的失职,也憎恨他使一个个子嗣降临到这个一贫如洗的世界。
“他们一个个不幸地来到这世上,”他后来说,声音激动地颤抖着,“我就会走进树林里,用脑袋撞击着大树,愤怒地咒骂上帝。真的,”他继续说,迅速撅起了长长的嘴唇,盖住了那几颗松动的门牙,十分夸张而迂腐地说,“我承认我骂了,可我并不羞愧。因为我们的生活条件太差了——太差了!”——他抬高了声音,像是在唱福音,“可以说——简直像动物一样。那么——哎——你有何感想?”——他说,在结束他福音般的诵叨后,他的神态和语气突然变了,变得有些诡秘。“唉,你知道吗,孩子,有一次,我不得不把我父亲叫到一边,告诉他我们的生活处境毫无体面可言。”——他听后,声音低得像在耳语,然后他用僵硬的大手指拍了拍我的膝盖,撅起嘴唇裹住了那几颗上牙,显出一副极度痛苦的表情。
贫困一直是他年轻时的情人,巴斯科姆·霍克不会忘记:贫穷一直在他心底燃烧着。他在一个偏远的学校接受了教育,尽己所能地阅读了所有能读到的书,然后在一个乡下学校教了两三年书。二十一岁时,他借了钱,乘火车去了波士顿,去哈佛大学求学。不知是因为他心中的那团火,还是他坚定的决心,他被录取了。大学期间,他当过接待员,干过家教,为别人熨过裤子,和其他两个贫穷不幸的人合住在一间屋子里,每周靠三块半钱生活,做饭,吃饭、睡觉、洗衣、学习都在一个地方。
七年后他完成了自己在大学神学院的教育,还精通希腊语、希伯来语和形而上学。
贫困、对学习的狂热、与他周围的环境的格格不入,这些都使他变成了一个憔悴的狂热者:三十岁的时候,他成了一个瘦弱的狂热分子,一个真正的疯北方佬,颧骨突起,阴沉饥渴的双眼,橡木色的头发又浓又密——六英尺三英寸的身材又瘦又长,特别滑稽,在嘲弄他的世人面前拼命、毫无顾忌地打着手势讲话。但是他的脑袋又瘦又小:他的模样颇似伟大的拉尔夫·沃尔多·爱默生——只在个别方面略显不同。
大约在这个时候,他娶了一位家庭背景良好的南方姑娘:她来自田纳西州,父母双亡,七十年代来到了北方,和一个叔叔在普罗维登斯生活了好几年,这个叔叔是她多达七万五千美元财产的监护人,尽管她异想天开地把总数记成了二十万,她的叔叔却挥霍了一部分钱,还偷走了剩下的。因此,她嫁给巴斯科姆时并没有多少嫁妆,但是她长得漂亮,聪明伶俐,身材很好。巴斯科姆用手使劲地捶打着墙壁,直至手指鲜血淋漓,最后跪倒在上帝面前。
巴斯科姆遇到她时,她在波士顿学音乐:她的声音是深沉的女低音,唱歌的时候声音会发颤。她是个小个子女人,为人诚挚,细皮嫩肉,行动快捷,说话干脆利落,明显带着南方口音。她是那种敏锐严肃、十分贤淑的小女人,虽然不够幽默,但她很爱这个瘦弱的追求者。他们相识有两年了:二人会一起去听音乐会,听演讲,听布道;一起讨论音乐、诗歌、哲学和上帝,但是从来不讨论爱情。但是有一天晚上,巴斯科姆和她在位于亨廷顿街的公寓客厅里见面,由于要说的话很重要,他的声音颤抖着。他是这样说的:“路易斯小姐!”他小心翼翼、若有所思地凝视着自己的手说,“当一个男人具有成熟的判断和决策能力后,他就必须考虑一件最为重大的事情了——嗯!这可是一个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情了。我说的这件事就是——婚姻。”他停顿了一下,这时候壁炉架上的时钟准时地敲响了,一匹马儿跑过街道,马蹄声十分响亮。路易斯则神情平静地坐着,显得端庄、高雅,但她觉得时钟敲打的是她自己的心房,它随时都会停止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