虎仔(第8/12页)

几分钟后,两个警察从城里赶来了。一位是名叫威利斯的年轻警员,最近刚刚就职。另一位名叫约翰·格雷迪,是副警长。两个警官看了看雪地里血迹斑斑的尸体,盘问了一阵受惊的杂货店老板。两人经过简短商议,掏出武器,走上了大街。

年轻的威利斯轻轻走下小木屋冰雪覆盖的门廊,身体紧贴在窗户和门之间的墙上,等待着。格雷迪绕到另一侧,取出手电筒,从窗口照进屋子里——这一侧的窗子没拉窗帘。就在此时,格雷迪大声喊道:“出来!”

迪克的回答是用枪干净利落地击穿了他的手腕。就在这一刻,威利斯狠狠一脚踹开了房门,毫不犹豫,举着左轮手枪冲了进去。迪克朝他开了一枪,正好打在眼睛上方。这位警员脸朝下跌倒在地。

格雷迪奔了出来,绕过房子冲进了杂货店,从架子上抓起那台老式电话机的话筒,慌乱地给警察局打电话,然后通过电话大声地叫嚷说,一个发疯的黑鬼打死了萨姆·威利斯和一个黑人,请求派人增援。

此时,迪克没穿外衣,也没戴帽子,他双手交叉着托起他的步枪,跨出门廊来到街上,迅速瞄准了小店肮脏的玻璃窗,朝正在店内打电话的约翰·格雷迪开了一枪。格雷迪被一颗子弹打中倒地而亡。子弹正好打在他的左太阳穴下面,从另一边穿了出去。

接下来,迪克从容地迈着大步向前走去,像猫儿一样敏捷,转身踏上山谷街长长的、积雪覆盖的斜坡,开始朝城里挺进,他走在大街的正中央,一面走,一面挥枪左右射击。在半山坡处,一个黑人租户的二楼窗户猛地打开了。一位老黑人戴着破旧棉帽的脑袋伸了出来。迪克扭过身,未经瞄准就轻易地开枪了。这发子弹把那个老黑人的天灵盖给打裂了。

等迪克走到山谷街的尽头,大家知道他很快就来了。他一路坚定地走去,在积了薄雪的街道中央,留下了他那双大脚的脚印。他一面前行,一面挥舞着手里的枪。这是本镇黑人的百老汇大街,十分钟前,那儿的赌场、理发店、带卖杂货的药店、炸鱼铺都在幽暗的灯光下热闹非凡,此刻却一片死寂,就像埃及的废墟一样。消息惊动了全城,说有一位发疯的黑鬼正朝这儿走来。谁也不敢露面。

迪克一直走在路中央,坚定地前进着。他走到山谷街的尽头,转入南大街,再右拐,走在汽车的车辙里,一路沿山坡朝广场走去。他经过左手那家快餐馆,透过窗户朝站在柜台后面的人放了一枪。那个人迅速蹲下身子,藏在柜台后面,子弹钻进了他头顶上方的墙壁里。

与此同时,在广场的另一头,在警察局,警长已经派约翰·查普曼去拦截迪克了。查普曼警官可能是警队最受欢迎的人。他是一个面色红润、性情快乐的四十五岁男子,棕色的胡须卷曲着,和善而风趣,对家人忠诚,生性勇敢,但是他可能太友善、太文雅了,所以当不了好警察。

约翰·查普曼听到枪声后,向前跑去。他跑到拐角上伊格的五金店旁,这时迪克开了一枪,把可怜的吉姆·麦金太尔打倒在地。查普曼先生在拐角的电线杆后面占好了位置,掏出左轮手枪,从这个有利的位置对准正从大街上走来的迪克·普罗瑟尔开了一枪。

这时候,迪克距他最多不过三十码远。他镇定地单腿跪地,举枪瞄准。查普曼先生又开了一枪,没有打中。迪克也开枪了。高速的子弹射穿了电线杆,位置稍稍偏向一侧。子弹擦破了约翰·查普曼制服的肩部,把他身后六十多码外广场中央的纪念碑也打下一小块来。

查普曼先生再次开枪,又没打中。迪克仍然镇静自若,他单膝撑着身体,像打靶练习一样平静地开了一枪,不偏不倚正好打穿了电线杆的中心,击中了约翰·查普曼的心脏,他跌倒死了。随后,迪克站起身来,像个士兵一样原地转身,沿着大街笔直地奔出城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