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8/9页)
我说:“是的,觉得清楚了好多,你先让我糊涂,再让我清楚。”
他点了点头:“你这是执念,你刻意封死执念的闸门,反而它们会越来越强大,这根本不是解法。”
“你在和我说佛?”
“不是的,只是一点普通人的困顿而已,你肯定会好,就像我过去一样。”
我相信神秘主义,因为我喜欢神秘主义的很多艺术杰作,我喜欢德国迷幻摇滚,英国诗人叶芝和艾略特,还有画家卢卡斯·莱顿、克劳德·莫奈和丢勒,这一夜让我想起了艾略特笔下的孤帆和腐烂的花朵,莱顿的巨大闪电,和“墙”乐队迟缓而低沉的歌唱。回头再看,这一夜的狂欢具备了某种超现实主义的特质,那些神秘的体验还远远不能称之为艺术。但那具旋转着的炫光灯发挥了巨大的功效,它为这群疯子圈定了舞台,从而让这场聚会成为了滑稽的戏剧表演,光芒是行动,触摸是语言,我们在水做的幕布之上,将这场演出架设于风中。
冯大卫的好心让我在几个月之后,发现自己还是会透过感官和记忆的茫茫森林,看见我们隔绝而分离的日子,她的夜晚铺满月光,浩大的风将她的裙摆紧紧裹在小腿上。
春天的风暴席卷了北京,我那可恶厨房的风扇,在夜里依旧呜呜响个不停,这总比冬天要好很多,冬天的时候,只要一打开厨房门,就是一种杀气腾腾的冷剑刺向面部,晚上显得更加鬼气森森。李小芹冬天来临之前选择离开,我不能不怀疑这里面会有一些心理暗示,如果那里真有鬼魂存在,她早已深受其害。
说到鬼魂,我不得不想起我一生仅有一次的遭遇,我并不信鬼神,我认为鬼神乃是超人之人,即使我遇见过不可思议的相逢,我也认为那只是沟通的超能力而已,每个人其实都具备这样的超能力,只是大多数人会逐渐忘记它。唯有少数人,甘愿保留源头的记忆,一言不发。
大学时睡我下铺的金盛同学,是那种精力无限充沛之人,晚上要么秉烛夜读一个叫做雪米莉的男人写的小说,要么独自拿着扑克牌算命,他的算法我至今搞不明白,只需你说一个字,他就按那个字摆弄扑克牌,实习前我随口说了一个“江”字,他说挺背,我肯定一时找不着工作,他又给自己想了个字,给自己算,算完后长久默然无语,最后叹出一声大凶,后来我才知道但凡占卜打卦之事,决不可冲着自己,那时候我们都太年轻,从书摊买一些书来胡乱演习,根本不知道这回事。
传说金盛和女友在一起的时候可以通宵不寐,他偶尔也跳窜到我的下铺,两个人肩并肩坐着小声聊天,我很想求证这事,又觉得这不可能,他在寝室里的时间比我们任何一个人都要长。后来实习,我去了南方一个城市,他继续留在上海。果真南方那里的老师都不喜欢我,因为我总是自以为是想一些古怪的题目。那里的夏天闷如蒸笼,大群的蚊子和着石榴花香翩然起舞,我日日在文字和版面中苦熬,一边盘算着既然前路茫茫,不如早日回家,我在这里显然运数已尽,晚上越发夜不能寐,盘桓在那里的最后几日,更是需要在没有电扇的房间里苦熬到凌晨才能睡着,而这睡眠也总是似梦非梦,好像依稀还处在学期末的学校之中。一夜,他来了,又从上铺飞跃而下,把我摇醒,我只听见他在喊借个火,借个火,我很愤怒,还是递给了他打火机,在火光照亮他面部的同时,他有点意味深长地对着我笑,然后深吸一口烟,说:“对不起啊,只想抽口烟,我已经死了,觉得那里好闷。”
第二天下午,果真接到室友的电话,说他死了,被街边斗殴的流氓误伤,匕首划破了股动脉,血溅到墙上,然后流了满地,他几乎是瞬间休克,血压全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