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 孀居小舍起波澜(第2/6页)
这所专门打发或者说安置历代扎福诺勋爵遗孀的建筑类似棚屋,不大不小,周围是广告里描述的“广袤开阔的院落”,进去要穿过黄杨树篱间一扇五道栅栏的大门,走过短短的石子小径——但如果你计划从下层破窗而入,那就要沿着草坪边缘溜进去,悄声无息地穿林而过。
我选择了后者。其实一瞥之下,就发现没有这个必要。这里看上去空无一人,但话说回来,目光所及也只有房子正面,假如负责打更的花匠没去当地酒馆喝一杯提神,而选择留守不动,那他准会住里间。为此,我迈开步子向彼处进发,并尽量走之字形路线。
坦白说,我觉着前景不妙。吉夫斯倒是说得天花乱坠——或者胸有成竹——叫我大可把这儿当成自己家住一晚,但根据以往经验,每次搞点小偷小摸的行动,准要出篓子。我还清晰地记得,那次炳哥·利透夫人[4]为达丽姑妈的《香闺》杂志撰写了一篇关于炳哥的肉麻文章,炳哥说服我闯进他家偷走那份录音带,结果京巴儿、女仆和警察接踵而至,害得我灰心丧气、惊慌失措,大家还记得吧。我可不希望这一幕重演。
因此,我此刻加倍小心,潜着脚步绕到后门,定睛一看,只见厨房门半开半掩。要是放在一年前或者更早,我一定会兴高采烈地冲进去,但今非昔比,生活已将我历练成冷酷无情、惯于猜忌之人,我于是站定了,警惕地斜眼观望了一阵子。似乎没问题。但话说回来,兴许就有问题呢。还有待时间的考验。
接下来的情况让我暗自庆幸没有轻举妄动,因为屋子里突然传来吹口哨的动静,我立刻明白了。这就意味着,花匠老兄决定与其去扎福诺村酒馆来一盅,不如乖乖待在家里,静静地和书本作伴。吉夫斯权威性的内部消息也不过如此。
我隐没到阴影处,一如猎豹,心里直冒火。吉夫斯说谁谁在某某时间跑去村里灌黄汤,人家明明就没去,这也太不负责任了。
接着又出现了新情况,导致我对事情的本质彻底改观,同时意识到自己是错怪了那个老实人。口哨声停了,接着是短短的一声“嗝”,再接着,就听见有人唱起了《慈光歌》。
孀居小舍这位居留者可不是区区花匠。屋里窝藏的正是莫斯科之骄傲、恶劣至极的布林克利。
如此一来,我更要从长计议、精打细算一番了。
对付布林克利这种人呢,最大的麻烦就是不能以“成绩记录册”来判断。他们发挥起来没个准儿。就说今天晚上吧,在短短一个多小时之内,我曾目睹此人挥舞着餐刀上跳下蹿,也曾目睹他乖乖忍受扎飞的拳打脚踢,沿着扎福诺公馆的小径整整跑了一路。似乎一切全凭他一时的情绪。为此,我不得不扪心自问,假如我咬牙闯进孀居小舍,这个千面君将以何种形式迎接我?他会化身成一位温良恭顺的和平人士,任人提着裤腰扔出门吗?那事情可是简单又愉快。抑或我不得不一整晚让他楼上楼下地追来追去,永远快他那么一头?
这就涉及到另一个问题:他那把餐刀哪儿去了?据我观察,他和扎飞会面期间,并没有带在身上。不过也可能是他暂时存放在某处,这会儿又取回来了。
经过全方位多角度的考虑,我决定暂时按兵不动。接下来的一系列事态表明,我这个决定太明智了。他刚唱到“黑夜漫漫”一句,虽然低音部有点拿捏不稳,但劲头十足,却不知为什么,歌声戛然而止。里面随即爆发出一阵异常可怕的大喊大叫、咚咙跺脚和不敬之语。至于是什么惹了他,我自然一无所知,单从屋里的动静来看,毫无疑问,这厮出于某种尚不明确的原因,突然重现了所谓的餐刀人格。
身处乡下有一个好处——我是说,假如你和布林克利同属暴躁类的神经病——那就是拥有最大限度的行动自由。以他此刻闹出的动静,倘若是在格罗斯诺广场或者卡多根公园,不出两分钟,就有警察蜂拥而至,居民纷纷打开窗户,哨声四起。但是,在人迹罕至远离尘嚣的扎福诺·里吉斯的孀居小舍,他有充分的自由表达空间。方圆一英里内只有一所公馆,而两地相隔遥远,等他这边厢的鬼哭狼嚎传过去,也早已化为喁喁细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