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玻琳·斯托克的烦心事(第2/4页)

我一阵沉吟。

“哦,我要是你呢,”我说,“我就尽量少提伍斯特的话题。我是说,要是你打算吹捧我——”

“我没有。”

“哦,反正别。他不大待见我。”

“为什么?”

“没什么道理可言,没眼缘之类的。而且我琢磨,老兄,要是你无所谓,我待会儿还是别上桌了。你告诉你婶婶,说我有点头疼。”

“嗯,要是他一看见你就忍不住怒火中烧……他干吗这么抵触你?”

“不知道啊。”

“嗯,幸好你跟我说了。那你还是开溜吧。”

“马上。”

“我也应该进去招呼他们了。”

他说罢就进屋去了。我在石子路上来回踱步,心里很高兴能自己静一静。我正打算琢磨琢磨他对玻琳·斯托克的态度问题。

大家不妨倒回去一点,用“心眼”回忆回忆他刚才针对人家说的那段话。

有什么想法没?

没有?

哦,好吧。当然了,要想领会其关键,必须得身临其境地观察他的言行举止才行。我最擅长鉴貌辨色了,而扎飞的貌色尤其有门道。提到玻琳的时候,他不仅表情如同青蛙标本,外加一丝《灵魂苏醒》[2]的意味,其脸孔更是呈现出深绯红色。他鼻尖微颤,举止也透着不好意思。凡此种种使我坚信,我这位老同学是彻底沦陷了。按说他认识倾慕对象不过几天而已,这似乎也太着急了点儿。不过扎飞就是这性子。急躁冒进,兴之所至,一往无前。你只要替他物色好对象,剩下的就不用你操心了。

嗯,果真如此的话,我也并不介意。伯特伦不是狗占马槽那种人。对我来说,无论玻琳·斯托克花落谁家,这位被弃如敝屣的求婚者都只有一句衷心的“放马去吧”!这种事呢,过后冷静地一琢磨才能明白。最初那阵子伤心欲绝,直到某天突然醒悟,这其实不失为幸事,然后就释然了。我承认,玻琳是我这辈子见过的最美丽动人的女孩子,但驱使我当天晚上在广场将一颗真心抛在其裙下的爱火已然熄灭,了无痕迹。

就这么抽丝剥茧——是这个词吧,我最终得出结论:我之所以改变初衷,是因为她精力充沛得叫人吃不消。玻琳·斯托克赏心悦目是不假,但她有一个严重的缺点:还没开早饭,她就要拉你去游上一英里;午饭后,你正想打个盹,她又把你拖去网球场,厮杀五个回合。我大彻大悟后发觉,能胜任伯特伦·伍斯特太太一职的,应该是珍妮·盖诺[3]那样的。

但到了扎飞那里,我认为不足的,都不能称其为不足。瞧,他也属于精力充沛型的,没事儿就骑马、游泳、射箭、大喊大叫吓唬狐狸,总之是成天折腾。他和斯托克小姐简直天生一对,我觉得,只要需要我帮把手促成这段姻缘,我一定不遗余力。

刚想到这儿,我看到玻琳出了屋子,向我逼近,显然是想聊聊天、叙叙旧什么的,鉴于刚才那番深思熟虑,我也就没有转身走人,而是爽快地打个了招呼,由她领着拐上一条杜鹃丛生的小径。

以上种种皆表明,说到成全哥们儿,伍斯特是赴汤蹈火在所不惜。话说我无论如何也不想和这位小姐两两相对。适才刚从偶遇的震惊中缓过劲儿,但想到要絮叨知心话,我一阵心绪起伏。分手的消息是她通过信件传达的,而上次碰面,我们还是订了婚的小两口,因此我这会儿有点搞不清该摆什么态度。

但是,想到可以替扎飞美言几句,我平添了几分勇气。我们找了一张朴素的长椅坐下,开始进入议程。

“伯弟,能在这儿碰见你,真是不可思议呀,”她先开了口,“你怎么会跑到这附近?”

“我暂时隐居在此,”我回答道,我很高兴,开场的题目可谓是不含感情色彩,“我需要找个地方安安静静地弹班卓里里,所以在这儿租了一间茅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