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三章(第9/11页)
黑暗中传来爪子扒拉的声音,那只猫已经找到了三明治。我说:“这里蛮有丛林氛围的。你会觉得像在家里一样自在。”
我听见他灌了一大口威士忌,然后开口说:“老兄啊,我这辈子根本没在丛林里待过——除非你把加尔各答动物园也算上。”
“你从没去过缅甸?”
“哦,不,我去过。也算是差不多吧。不管怎样,我离边境只有五十公里远。当时我在英帕尔,主管劳军事务。好吧,确切地说,我也不是主管。我们曾请到过诺埃尔·科沃德27。”他补充道,口气里带着骄傲和一丝放松——这件真事是他可以拿来吹嘘的。
“你们俩相处得怎么样?”
“其实……我没跟他说过话。”琼斯说。
“但你当时是在军队里吧?”
“不是。我被军队拒绝了。扁平足。他们发现我曾在西隆28经营过电影院,于是就给了我这份工作。我有一套军服,但没有军衔徽章。”他又用那种古怪的骄傲口气补充说,“我和全国劳军演出协会29有过联系。”
我拿手电筒扫过周围这一大片灰色的坟墓。我说:“那我们还跑到这儿来干什么啊?”
“我吹牛有点吹过头了,对吧?”
“你已经自己跳进火坑里了。难道你就不害怕?”
“我就像第一次救火的消防员。”他说。
“你的扁平足走这种山路可吃不消!”
“有拐棍我就能应付过去,”琼斯说,“你不会跟他们说吧,老兄?这是我的秘密。”
“用不着我来说,他们很快就会发现的。所以你也根本不会用布伦式轻机枪?”
“他们手上又没有的。”
“你现在才说,已经太晚了。我没法把你弄回去了。”
“我不想回去。老兄,你不知道我在英帕尔过得是什么样的生活。有时候我也经常交些朋友——我可以给他们介绍姑娘,然后他们开拔走人,有的从此再也不会回来。或者有的会回来一两次,给我们讲故事。有个叫查特斯的家伙能嗅出水源……”他猛地顿住,想起来了。 “又一个谎言。”我说,仿佛我自己是个诚实正派的君子。
“也不全是谎话啦,”他说,“你瞧,他给我讲这个故事的时候,就像有人在喊我的真名。”
“你的真名不叫琼斯?”
“琼斯是我出生证上的名字,”他说,“我亲眼见过。”然后把我的问题抛在一边。“在他告诉我这个故事以后,我就晓得自己也可以办到,只要稍加训练就行。我知道我也有这本事。我让秘书在办公室里藏起几杯水,然后自己待在屋里等着,直到口干舌燥了再用鼻子去闻。这种训练不是很有效果,可是自来水毕竟和外面的水不一样嘛。”他补充道,“我想我要让脚放松放松。”从他的动作中我可以猜到,他正在脱掉脚上的长筒靴。
“你怎么会去西隆呢?”我问。
“我出生在阿萨姆。我父亲是种植茶叶的——至少我母亲这么说。”
“这话你只有信的份儿?”
“嗯,他在我出生以前就回老家了。”
“你母亲是印度人?”
“半个印度人,老兄。”他说,好像对小细节尤为重视。我仿佛遇见了一个未曾谋面的兄弟——琼斯和布朗,这两个名字几乎可以互换,而我们的身世也是如此。就我们所知,我俩都是私生子,当然父母有可能办过结婚仪式——我母亲生前总是给我留下那种印象。我们都被抛入命运的长河中,任凭沉底毁灭或是游泳逃生,结果我们都游了上来——我们在生活的洪流中艰难击水,从彼此天各一方相隔万里,到现在聚首于海地的一块墓地中。“我喜欢你,琼斯,”我说,“如果那半块三明治你不想要,我可以吃掉它。”
“当然了,老兄。”他伸手在旅行包里摸了一阵,然后在黑暗中摸索着找到了我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