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第三章(第7/11页)
“不管怎样,我们别无选择。不开车灯的话我们连两码地都开不出去。要是有车从这条路上过来,我们从两英里外就能听见。”
我打开手电筒照向公路两边,只能看见石块、泥土和低矮潮湿的灌木丛。我说:“我们千万不能错过公墓,可别一下子走到阿坎市去了。在阿坎有民兵哨所。”我能听到琼斯气喘吁吁,便主动提出想帮他拎会儿行李,但他说什么也不愿意。“我有点不在状态,”他说,“就这样。”又过了一会儿,他说:“刚才我在车上说了很多胡话。我不是一个完全可信的人。”
这话在我听来有点轻描淡写,但我不明白他为何要这么说。
终于,手电筒照出了我正在寻觅的地点:位于我右手边的一片公墓,沿着山坡向黑暗中延伸。它就像一座矮人建造的城市,街道上排列着许多间小屋,有些大到几乎可以容纳我们自己,有些小到只能放进新生婴儿,它们全部用灰石砌成,上面粉刷的灰泥早已剥落。我把手电筒转向另外一侧,据我收到的情报,公墓对面应该会有一间荒废的小茅屋,可是在会合计划中总是会出现差错。我们到达公墓后,本该在第一个拐角对面就能看到那间小茅屋,孤零零的单独一间,可那里除了一片土坡以外什么也没有。
“搞错地方了?”琼斯问。
“不可能。现在我们离阿坎肯定很近了。”我们沿着小路继续往下走,在更远处的拐角对面,我们的确找到了一间茅屋,但在手电筒的光亮中,我觉得它看起来并没有那么破败。我们别无选择,只能试一下了。要是有人住在里面,至少他也会像我们一样吓个半死。
“我真希望手上有把枪。”琼斯说。
“你没枪我才高兴呢,不过你那身徒手搏斗的技能怎么样了?”他咕哝了一声,听起来像是“生疏了”。
我推开房门后,却发现里面空无一人。屋顶破了一个大洞,透进一块微微泛白的夜空。“我们晚到了两小时,”我说,“他很可能已经来过又走了。”
琼斯坐在旅行包上喘着粗气。“我们应该早点出发的。”
“怎么可能早出发呢?我们得等着下暴雨啊。”
“现在我们怎么办?”
“天亮了我就回汽车那儿去。在这条破路上,待在撞坏的汽车里不会惹人怀疑。我知道白天有段时间,在小戈阿沃和阿坎之间有一趟地方公交,也许我从那里可以搭便车,或者也许另外还有车能开到更远的沃凯。”
“听起来很简单,”琼斯羡慕地说,“可是我怎么办?”
“坚持到明天晚上。”我不怀好意地补了一句,“现在你又回到熟悉的丛林里了。”我朝门口望去:外面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听不见,甚至连狗叫声都没有。我说:“我不喜欢待在这里。假如我们睡过去了——夜里可能会有人进来。那些士兵有时肯定也会沿着这些道路巡逻——或者是哪个农民去田里干活时路过。他肯定会去报警。干吗不呢?我们是白人嘛。”
琼斯说:“咱们可以轮流站岗。”
“有个更好的法子。我们去公墓里睡觉。没人会去那里,除了星期六男爵。”
我们穿过所谓的道路,再翻过一堵低矮的石墙,然后便发现自己来到了那座微缩城市的大街上,街边的房屋都只有齐肩高。因为琼斯背着旅行包,我们便放慢脚步缓缓爬坡。身在墓地中心让我感觉更加安全,在那里,我们找到了一间高过我们的小屋。我们把威士忌酒瓶放在一个窗洞里,然后背靠着墙壁坐下。“哦,好吧,”琼斯口气呆板地说,“更糟糕的地方我都待过。”我心想,要多糟的地方才能让他忘记自己那口腔调。
“要是你在坟墓中间看见一顶高礼帽,”我说,“那肯定就是星期六男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