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第5/8页)

第一天的订货量,在整个订货会上创了纪录。第二天,订货的数额便超过了灯具厂一年的最大生产量。

第三天、第四天,秋玲在木器那一摊上,创造了同样惊人的成绩。以至省代表团团长几次跑来,追问岳鹏程采取了什么非法手段,抛出了多少“手续费”“好处费”。……

订货会结束回到宾馆,岳鹏程在只有外宾才能出入的宴会厅里,一下子点了五百元一桌的酒席。在答谢了两位老乡的大力帮助之后,岳鹏程特意举杯来到秋玲面前。说:

“这次出师告捷,全靠咱们的穆桂英、铁扇公主。来,为咱们的穆桂英、铁肩公主干一杯!”

杯子举起一片。秋玲满面彤云,连忙站起说:“这可不敢当。就算我是穆桂英、铁肩公主,也是靠你鹏程哥这个大元帅谋划得好。这一杯还是为咱们的大元帅干了吧!”

杯子又转向岳鹏程。

宾馆经理老乡说,“我看哪,穆桂英、铁扇公主离不开大元帅,大元帅也离不开穆桂英、铁扇公主。咱们还是为鹏程大元帅和秋玲公主共同干一杯吧!”

提议得到了一致响应。岳鹏程举杯一饮而尽,秋玲也只好喝了一大口。…回到房间已是十点多了。秋玲带着微微的醉意,在滑腻得似乎永远洗不干净的温泉盆里泡了一会儿,用一条浴巾半遮着赤裸松酥的身子走出盥洗间时,一个同样滑腻赤裸的男子出现在她的面前(他是怎么进到房间里来的?)。他很轻易地把她抱进怀里,抱到松软而又富有弹性的席梦思上。她似乎挣扎着,又似乎并没有,只觉得一阵令人心醉的眩晕,便整个儿卷进一股无法自制的、旋涡汹涌的激流中了。……一个女人一辈子总有那么一回、那么一个人。秋玲从来没有为那个“天津之夜”

怨恨或懊悔过。那个人应当得到她。把“第一次”献给那个人是值得的。虽然有时想起来,难免会脸红心跳。

彭彪子回来时,秋玲姐弟俩已经吃过饭,正在洗刷碗筷。

他是打过鹰之后四处招摇去的。一下午,邻近四乡耍过鹰的人的家门被他全踏了一遍。让人家看鹰,让人家看自己的本事。打鹰耍鹰,这一带已经多年没人干过了,他彭彪子开了头一份。这只鹰,头扌宅扌宅着,翅膀尖尖着,好一副精神架儿。

老时候,这样一只大鹰要顶只毛驴的价钱,至少卖得二百斤花生米。现如今?嘿嘿!

驴不打上几个滚儿,看谁擎得去!眼下自然不是论究那些事的时候。他要好好炫耀炫耀,接下还要唤溜,喂垫,熬鹰,保证完成胡强那小子和书记交给的上山抓兔子的任务。不过这对于他彭彪子说来,不过是隔着裤裆抓那玩艺儿,手拿把掐的事儿。

鹰不知藏哪里去了,依然赤溜着身子,蹑拉着破胶鞋,顶着一头蓬蓬草。

彭彪子进门不洗手不言声,只把屁股朝井边的石台上一坐,便算是一切都交待过了。

秋玲端来饭菜。他眼皮不抬一下,端起稀饭便向肚里灌起来。

“你的衣服哪?”

只有咕咕咚咚的响声,肚里显然空了多时了。

向晖帮腔:“俺姐问你哪!”

“丢了……反正……丢了……”

“丢哪儿去啦?我给你买了几件衣服?”秋玲带着气,但也只能长叹一声罢了。

为了让爹体体面面,她花了多少钱磨了多少嘴,可哪一件衣服也没穿过两次便不见了影儿。

“你去打鹰,羊放哪儿去啦?”

又是问!对这个女儿,彭彪子生不问死不问,却不得不听她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