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第3/5页)

凯瑟琳既没有工夫,也没有心思去接话。别的人都走开了。约翰·索普仍然看得见,她觉得自己这下可完了。她但愿不会让人觉得是在注意他、等着他的,于是两眼只盯着她手中的扇子;而她内心还是在责备自己的愚蠢,竟然会以为在这样的人群中,在任何看似合适的时候就会遇上蒂尔尼兄妹。这个想法刚刚在脑海里浮现,突然间她听见有人喊她,再次请她跳舞,原来正是蒂尔尼先生本人。当时她是如何眼睛一亮,脚步立即移动起来,答应了他的请求,并且怀着一颗愉快跳动的心,与他一起进入了乡村舞的队列中,这情景是很容易想象得到的。躲开了约翰·索普,而且像她自己心里想的那样,是好容易才躲开他的;又受到了蒂尔尼先生的邀请,而且一见到她就立即来邀请她,仿佛他是特地来找她的,想到这里她是多么高兴啊!她觉得这是生活所能给予她的最大的幸福。

然而,他们刚进入队列,悄悄地找到一个位置,她就被约翰·索普叫住了,他就站在她身后。“嘻!莫兰小姐!”他说,“这算是什么呢?我原以为是我和你一起跳的。”

“我觉得很奇怪你会这么想,你从来没有请过我。”

“天哪,你真会说话!我一进大厅就请你了,当时正想再邀请一回,可一转身你人不见了!真是个可恶又可鄙的花招!我上这儿来就是要跟你跳舞的,而且我坚信,你从星期一起就跟我约好了。对了,我记得你在休息室等着取斗篷的时候请你的。我在这儿还一直跟我的熟人说,我要跟这儿最漂亮的姑娘跳舞呢;要是他们看着你陪着别的人,那他们就拿我当怪人看了。”

“哦,不会的;你那样介绍了之后,他们不会再把我想起来的。”

“嗬,他们要是不会,我就把他们当大木瓜撵出去。你那个人是谁?”凯瑟琳满足了他的好奇。“蒂尔尼,”他重复了一遍,“哼,我不认识。样子很帅;长得不错。他想买马吗?我有一个朋友,萨姆·弗莱彻,他有一匹马要卖,那马谁都合适。用来代步可是挺机灵的家伙,只卖四十畿尼。我本来很想买的,我这个人有一条,碰上好马就买;可是这匹马不行,狩猎不行。真是狩猎的好马多大代价我也愿给。现在我有三匹,都是最好的,给我八百畿尼我都不卖。我跟弗莱彻的意思是在莱斯特郡弄一间屋子,下一个狩猎季节用。住小酒店妈的太不舒服了。”

他把凯瑟琳说得没精打采的,幸好这是最后一句话,因为就在这时候,一长队小姐挡不住地挤过来,把他拥到了一旁。她的舞伴此刻走近过来,说,“要是那位先生再跟你呆上半会儿,我就会忍不住了。他可没有权利把我的舞伴引走。我们已经有了一个契约,要让彼此在这个晚上感到满意,在这期间,我们全部的满意仅仅为我们彼此所有。大凡人们专注于一个人时,总免不了损害另外一个人的利益。我将乡村舞看作是婚姻的象征。忠贞与顺从是两者的主要职责;而凡是不跳舞或不结婚的男人,他们本人便与舞伴或邻居的妻子无丝毫关系。”

“可这是很不相同的两件事!”

“因此你觉得两者不可相提并论。”

“肯定不可以。结了婚的人永远不可以分离,而是要一起理家。跳舞的人只不过是在一间长厅里面对面地站上半个钟头。”

“这就是你给婚姻与跳舞下的定义。当然,那样去看问题的话,两者的相似便不显著了;不过,我认为我可以这样来观察。你得承认,在这两种情况下,男人有挑选的便利,女人只有拒绝的权力;这两种情况都是为了彼此的利益而立的男女之约;一旦有了契约,两者均属彼此所有,直到契约的终止;双方的职责是要确保彼此都不给对方以任何理由,让他或她作非分之想,并以最大的关心防止想入非非,觊觎邻居之美,也不作与别人生活便可富有的空想。所有这一切你都会承认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