译本序(第4/4页)

艾伦太太也是一个有趣的人物,她养尊处优,只关心服饰,因此她是头脑空空洞洞,没有什么见解的人,在巴思的那些日子里,与其说她关心凯瑟琳,倒不如说她关心巴思的时髦服饰。莫兰太太是另一种类型的人物,尽管她为了安慰凯瑟琳可以搬出麦肯齐的《镜报》杂志妙文来,然而她对现实生活的看法是很局限的。倒是凯瑟琳的大妹妹萨拉,虽然只听到她说过几句话,但她是一个很善于动脑筋而且思维清晰的人,可以想见定是一个很有见解的姑娘。至于亨利,正是在他的帮助下,凯瑟琳才从生活中学懂了许多道理,这里不必多说他了。奥斯丁的人物都是很有性格的,非常令人难忘,因为在我们身边也可以碰到这样的一些人。这就是奥斯丁小说的魅力。

奥斯丁作品的语言文字是纯正英语的典范。这是跟她的家庭环境有关的。她从小就开始大量广泛地阅读包括亨利·菲尔丁、理查逊、司各特等大作家的小说与诗作,而且十几岁就开始文学创作,至于将书信交往作为练习写作与思想交流的机会,那更是她生活中的一个重要内容。《诺桑觉寺》第三章中作者借亨利·蒂尔尼之口,对女人记日记作了很有意思的评论:


记日记是一个富有乐趣的习惯,女人一般都有流畅的写作风格,而这流畅的写作风格的形成,大都又归功于记日记这个好习惯。大家都承认,会写一封封读之令人愉快的书信,那是女人特有的才能。也许天赋有一些关系,可是我确信,对于这种写作风格的形成,记日记练笔那必定是起了重大作用的。


她在第五章论及长篇小说的时候,指出小说是“表现了思想的巨大力量的作品”,是“用最贴切的语言,向世人传达对人性的最彻底的认识、并对人性的种种表现作最恰当的刻画,传达洋溢着最生动的才智与幽默的作品”。在这里,对译者来说具有重要意义的是两个词: 流畅,贴切。译者注意到了,并努力去实践它,然而译文是否流畅、贴切,那只能听读者的批评意见了。

金绍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