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格温普兰和蒂(第15/20页)

至于蒂心里的感觉,那就不是人类的言语所能形容的了。她觉得她是立在一群人中间,可是她不知道什么叫做人群。她只不过听到一片嗡嗡的人声,如此而已。对她来说,一群人好比一阵风,实际上也只能是这样。一代一代的人也不过跟一阵一阵的风一样,瞬息即逝。人类的过程不过是呼吸、希望、死亡。在这群人中间,蒂觉得自己是孤单单的一个人,好像站在悬崖上似的,不住地打寒战。在她像一个将要陷入不幸的无辜者一样,控告上苍,为了可能坠入深渊而心中愤懑,虽然外表保持宁静的神气,而内心里却为了自己的孤独惴惴不安的时候,她突然间找到了寄托。好像在无边的黑暗里突然找到了一根救命绳似的,她把自己的手放在格温普兰有力的头上。多么快乐啊!她的玫瑰色的手指按住他蓬乱的头发。一摸到他那羊毛似的头发就产生了一种温柔的感觉。蒂好像在抚摸一头绵羊,其实她知道那是一头狮子。她整个的心溶化成不可思议的爱情。她觉得自己已经脱离了危险,找到了救世主。而观众的想法却恰恰相反,观众认为被救的是格温普兰,救世主是蒂。“那有什么关系!”于苏斯想道,他对蒂的心是看得清清楚楚的。在蒂得到了安慰,感到高兴,崇拜着这个天使的时候,观众却相反,望着这个怪物,疯狂地忍受着这个普罗米修斯一样的可怕的笑脸。

真的爱情是永不凋谢的。赤诚的爱火也永远不会冷下来,炭火能够被灰烬埋起来,星星就不会这样了。这种美妙的感觉,蒂每天晚上都体会一次,在观众捧着肚子笑的时候,她心里感动得恨不得大哭一场。周围的人只不过很快乐,她呢,她却很幸福。

很显然,格温普兰突然出现的、使人诧异的笑容所引起的欢笑,不是于苏斯预期的效果。他喜欢的是微笑,而不是大笑,微笑才是欣赏文学作品的姿态。不过演出的成就给了他安慰。每天晚上,在计算一堆堆的便士折合多少先令,一堆堆的先令折合多少英镑的时候,他也因为这种不寻常的成就而心安理得。再说,他认为不管怎么说,观众笑完以后,《被征服的混沌》总多少有一些东西留在人们的心坎里。他也许没有完全错;这个作品总算在老百姓心里扎了根。事实是,这些平民百姓起先注意这条狼,这只熊,这个人,然后注意到音乐,被和谐控制住的咆哮,被黎明驱散的黑夜,随着歌声而来的光明,怀着焦躁不安的深厚同情,甚至可以说还带着一定的诚恳而又尊敬的心情,接受了《被征服的混沌》这个诗剧,接受了这个以精神战胜物质为主体、以人类的欢乐为结局的戏剧。

这就是老百姓能享受到的粗野的娱乐。

他对于这样的观众已经够满意了。百姓没有钱参加大人先生们的“贵族式的比赛”,也不能像贵族和骑士一样,出一千几内亚赌亨姆斯盖和费仑-奇-梅顿的胜负。

第十章 局外人对书中人物和事件的看法

人类总是想报复供他们娱乐的人。所以他们看不起唱戏的。

这个唱戏的很迷人,他给我消愁解闷,使我忘记了忧愁,他教育我,使我心醉神迷,心情舒泰,给了我不少的启发,真是又痛快,又实惠,我拿什么坏主意来报答他呢?侮蔑。瞧不起他,好比从远处打他耳刮子。好,给他两个耳刮子。他讨我的好,所以他是小人。他侍候我,所以我应该恨他。我上哪儿去找一块石头砸他呢?教士,把你的石头给我。哲学家,把你的石头给我。波胥埃,把他逐出教会吧!卢梭,侮辱他!演说家,把你嘴里的石子吐在他脸上!熊,拿石头砸他。我们拿石头砸树,砸烂果子,然后把它吞下去。干得好!打倒他!背诵诗句简直跟染上了瘟疫一样。蹩脚的戏子!他成功了,好!我们给他上枷。他胜利了,好!我们嘘他下来。让他哗众取宠好了,让他制造孤独好了。有钱的人,也就是所谓上流社会的人,就是因为这个缘故才发明了一个孤立演员的方式——喝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