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格温普兰和蒂(第13/20页)

这辆漆着希望的颜色的大马车,装载着于苏斯、格温普兰和他们的财产,坐在前面的费毕和维纳斯跟这两个出名的角色一样吹着喇叭,她们也是这个流浪的文艺团体的成员。翟斯毕士不会不承认于苏斯,正像康格留不会不承认格温普兰一样。

一到了一个村庄或者一个城市的广场上,于苏斯在费毕和维纳斯的乐队暂时休息的当口,对她们吹的喇叭做一番有益的说明。

“这是格列高利交响曲,”他嚷道。“各位公民,各位市民,罗马教皇格列高利的祈祷曲调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可是它在意大利受到安勃洛锡仪式派的反对,在西班牙受到慕杂拉勃仪式派的反对,好不容易才取得胜利的。”

接下来,“绿箱子”就在于苏斯挑定的地点停下来,到了晚上,戏台的板墙放下来之后,于是就开幕,进行演出。

“绿箱子”的布景是于苏斯画的一幅风景画,因为他不大会画,所以在需要的时候这幅风景画还可以代表地道。

我们现在叫做垂帘的幕布是格子绸布,一块块的方格子,颜色很鲜明。

观众站在外面街道上,广场上,在戏台前面围成一个半圆圈,或者晒着太阳,或者淋着大雨,当时的戏院比现在的戏院还要讨厌下雨天。他们遇到机会,也在客栈的院子里演出,把一排排的窗子当做包厢。这样一来,戏院也有了围墙,观众也肯多出钱。

于苏斯什么都干,有时候编剧,有时候帮助演戏,有时候帮助乐队,有时候到厨房里帮一手。维纳斯敲鼓,很熟练地挥着鼓锤。费毕弹一只叫做“毛拉士”的六弦琴。狼也有用处。它既然是“剧团”的一分子,当然碰上机会,也要演一个角色。于苏斯和奥莫时常一块出现在戏台上,于苏斯穿上他那块熊皮,系好带子,奥莫身上的狼皮当然更加称身,观众闹不清哪个是畜生;这使于苏斯很得意。

第九章 不懂风趣的人把狂言乱语当做诗

于苏斯编的剧本都是些插曲,这种插曲现在已经不流行了。其中有一个失传的剧本的题目是Ursus Rursus[15]。很可能是他自己演主角。开头是假退场,演员接着又露出自己的真面目回到戏台上来,大概就是这样一个值得称赞的朴素的主题。

于苏斯的插曲的标题有时候是拉丁文,这个我们上面已经见过了,他有时候用西班牙文写诗。于苏斯的诗是押韵的,当时卡斯蒂利亚诗差不多都是这样的。老百姓听起来也没有什么不方便。西班牙文在当时是一种很通行的语言,英国水手讲卡斯蒂利亚话正像罗马兵士讲迦太基话一样。请参阅普劳图斯[16]的著作。退一步说,看戏跟望弥撒一样,不管用拉丁文也好,别的文字也好,观众即使听不懂也不在乎。他们只把熟悉的句子念出来就应付过去了。我们高卢人的古老的法兰西就是用这个办法来表示虔诚的。在教堂里,信徒在唱《献祭之羔羊》时唱“我恨不得嘻嘻哈哈地大闹一场”,在唱《圣,圣,圣》时唱“跟我亲个嘴吧,宝贝儿”。这种玩笑直到特兰特主教会议[17]之后才告结束。

于苏斯专门给格温普兰编了一个插曲,他对这个插曲觉得很得意。这是他主要的作品。是他的精心之作。凡是把自己所有的力量都放在创作里的人都会觉得很得意。癞蛤蟆生了一个癞蛤蟆就是完成了一件杰作。怎么,你不相信吗?你试试能不能做同样的事情就知道了。

于苏斯把这首插曲仔仔细细地修饰过。他生下来的这头小熊叫做《被征服的混沌》。

以下就是这篇作品:

夜。开幕时,围着“绿箱子”的观众只看见一片黑暗。黑暗中有三个模糊的影子在地上爬行,一个是狼,一个是熊,还有一个是人。狼是真狼,熊是于苏斯,人是格温普兰。狼和熊代表大自然的凶恶力量——饥不择食,野蛮无知。它们向格温普兰身上扑来。这是混沌在同人斗争。看不清他们的面貌。格温普兰身上披一块布,他挣扎,披散下来的浓密的头发遮着他的脸。其实在黑暗里什么也看不清楚。熊在怒吼,狼在咬牙切齿,人在叫。人被这两头野兽压在下面了。他呼求救援,向未知之神发出沉痛的呼声。他喉咙里咯咯作响,好像快要断气了。大家看着这个精疲力竭的人作垂死挣扎,现在人和畜生还是很难看清;太惨了,观众屏住气息望着;再过一分钟野兽就要战胜了,混沌就要吞噬人类。搏斗的声音,叫喊的声音,咆哮的声音,突然间,一片寂静。在黑暗里传来了一阵歌声。一阵微风吹过,歌声听得更清楚了。神秘的音乐随着这个无形之神的歌声,在空气里飘荡着,突然间,一片雪白的东西出现了,谁也不知道它是从哪儿来的和怎样来的。这个白色的东西是一团亮光,亮光是一个女人,这个女人就是神。蒂在一个光环的中心里出现:从容,天真,美丽,宁静,温柔。这是曙光的形象。是她在唱歌。歌声轻柔,动人肺腑,简直无法形容。无形之神变成了一个看得见的形象,她在曙光中唱着。观众仿佛听见了天神的歌声或小鸟的歌喉。经过这一出现,那个人在耀眼的亮光下一跃而起,举起两拳把两只野兽打在地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