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人心比夜黑(第14/15页)

孩子奔跑了一公里,又走了一公里。突然他觉得饥火中烧。这个强烈的念头——吃——把他在小山上见到的那个可怕的妖怪撵走了。幸亏人的身体内部有一个野兽,才把他又拖到现实里来。

可是吃什么?在哪儿吃?怎样去弄吃的东西呢?

他无意识地摸了摸衣袋。因为他明明知道里面一无所有。

他加快了步子。虽然不知道往哪儿去,他还是加快了步子,去找一个可以安身的地方。

相信可以找到一个可以安身的地方,是上天赋予人类的基本信念之一。

相信安身的地方就是相信天主。

可是雪地上没有一点屋顶的影子。

孩子向前走着,一眼望去,尽是光秃秃的荒野。

高原上从来没有人烟。很久以前,原始人住在悬崖底下的岩洞里,因为没有盖小屋的木料。他们拿投石器做武器,干牛粪做燃料,竖在陶恰司脱的空地上的赫尔像是他们膜拜的偶像。他们依靠捞灰色的假珊瑚谋生。这种假珊瑚,威尔士人叫做plin,希腊人叫做isidis plocamos。

孩子尽可能地辨认方向。整个的命运好比一个十字路口,选择方向是最难的事情。这个小家伙很早就在许多危难当中碰运气。他继续往前走;但是尽管腿肚子就跟铁打的似的,他也觉得累了。平原上没有路,就是有路也被雪盖起来了。他凭着自己的本能向东转了一个弯。锐利的石头擦伤了脚跟。要是在白天,就能看见他留在雪里的脚印上有许多血迹。

他什么也认不出来了。他从南向北穿过波特兰高原。和他一起来的那群人,为了避免碰着人,可能是从西往东穿过去的。他们大概是从乌奇司孔勃海岸圣加苏琳海岬或者司万克雷一带地方,坐渔民或者走私贩的小船,到波特兰来找那只等他们的单桅船的。路上,他们大概在威司顿的一个海湾里上了岸,然后又到依司顿的一个湾里上船。那条路正好横穿过孩子现在走的这条路。所以说他不可能认出自己的路。

波特兰高原上到处是一个个隆起的高地,到了海岸便突然低下去,靠海的地方是直上直下的峭壁。现在这个孩子无目的地走到一个最高的地点,他停了下来,希望居高临下,看得远,能够找到合适的方向。前面地平线上一望无垠的是一片苍白的朦朦胧胧的东西。他仔细看了一会儿,才稍微清楚一点。这片朦朦胧胧的东西,是一种好像黑夜的悬崖的、动荡不定的灰色峭壁。远处,东边一座小山脚下,在灰色峭壁底下,飘荡着一种仿佛长长的黑布条似的、袅袅上升的东西。这片朦胧苍白的东西是雾,黑布条子是烟。有烟的地方一定有人。孩子便朝这方向走去。

他看见不远的地方有一个斜坡,在斜坡底下,朦胧的雾色中的怪石中间,有一条类似沙滩或者地峡的地带,大概是他刚才穿过的高原和地平线上的平原之间的纽带,很明显,他非走这条路不可。

实际上他已经到达波特兰地峡,这是叫做“象棋墩”的洪积地带。

孩子从高原上这个斜坡往下走。

下坡崎岖不平,走起来很困难。他现在走的是跟刚才离开小海湾的相反的方向,所以还比较好走。有上升必有下降。他刚才往上爬,现在该往下走了。

他冒着跌伤和跌在看不见底的深渊里的危险,从这块石头跳到那块石头。为了避免从石头上或者路上滑下去,他抓住野草和长满刺的金雀花,所以刺都刺进了他的手指。到了平坦的地方,才一面休息一面往下走;遇到了断崖,每一步路都得换一个新的办法。从悬崖上往下爬,一举一动都是难题。必须随机应变,不然就有性命的危险。孩子本能地解决了这些难题,连猴子都得跟他学学本领,走钢索的艺人更要佩服得五体投地。斜坡虽然又陡又高,他还是走到了最下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