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决知识的疆界(第2/6页)
书写既是记录,也是涂销
孔子被中国人视为教育家的典范,以及第一位从事古代书籍整理、编辑、删修工作的博学者。但是他自称“述而不作”,从未试图以“创造性的书写”来完遂自己的职志。这一点,他很容易让人们想起苏格拉底(Socratēs,前469—前399)。这两位都曾有长期流浪背景的“导师”为什么不奋笔而书?——世人多有此一问,仿佛他们的“不书写”形同莫大的遗憾。然而,根据柏拉图(Platon,前427—前347)的《斐多篇》(Phaedo)所载,苏格拉底曾经在他与斐德罗(Phaedrus)的对话录中叙述埃及国王吐哈姆斯(Thamus)驳斥发明文字的神祇多斯(Thoth)之言:
你的这项发明,只会使得学习者的心志变得健忘,因为他们会变得不肯多用自己的记忆;只相信外在被写成的文字,不肯花时间记忆自己。经你发现的特性不能帮助记忆,而是帮助回忆。你授予令徒们的也不是真理,而是外表看似真理的东西。他们将会发现自己确实耳闻很多事,可是一样也记不得;他们将会看似无所不知,事实上却一无所知;他们将会成为令人厌倦的友伴,表现得好像充满智慧,事实上却虚有其表。
吐哈姆斯国王的驳斥呼应了书写活动出现之后、印刷术发明之前,许多笃信记忆术人士的疑虑。古典记忆术的信徒及学者不只将此术视同“资料的搜集与保存”,同时也含藏着对资料加以建档、运用、理解和思考的积极行动能力和技艺。我们无从得知孔夫子是否也有一套类似的执念,但是“述而不作”显然出自一种尊重文字符号、不轻易启动这种符号的系统以加重系统负担的态度。这样的态度使“作”(书写)具备了神圣性——而且是一种增进好奇探究、深入了解、再予以记录的神圣性。以此言之:孔子对书写的审慎与敬惜,与苏格拉底于对话中所援引的吐哈姆斯王之语殊途而同归——他们都体认到一点:书写固然有其不得不然的记录功能,也兼有滥用的危险;只不过吐哈姆斯王更为激进:他认为文字在本质上已经涂销了人类的记忆能力。
倘若吐哈姆斯王的推论成立,则小说无疑是人类在丧失了某种记忆能力之后才大行其道的艺术。经书写而流传的文本非但不再帮助记忆,反而在利用读者记忆的丧失而成就其自身的存在与价值。
失忆的乐园
各个文化的古老传说之中都有惊人的记忆天才。在中国,“一目十行”、“过目成诵”的多属儿童,他们的故事多被收录在《太平广记》之类可被视为小说的野史之中。阿拉伯世界则称道能够一字不漏背出《可兰经》全文的人为hafiz,这个字后来被引申为能够将任何文本寓目而不忘的有智之士。西方的传教士(像圣托马斯·阿奎纳〔Saint Thomas Aquinas, 1225—1274〕)更透过记忆术的方法训练使人成为圣经、教义、格言的忠实拓本。
然而记忆女神的女儿群里可没有谁职司过小说。它不像古典的诗歌、音乐甚至天文学那样有各自的法则(如:韵脚、音节、调性、对位形式乃至日升月落的规律性)一样,有着内在的、方便记忆的性质。即使以戏剧言之,也往往是角色与角色相互对答、唤起而凝铸成一集合性的记忆体。小说却非如此。
小说仿佛“生来”便注定与失忆有关。一则代远年湮的传说、一则荒疆僻壤的异事、一则外邦野域的珍闻,在必须透过口耳交递才得以流通的情况之下不免有所讹谬、误会。一个尺寸被夸大了,一个动作被神化了,一个人物变美了,一个名字被说错了……与真理、事实、原貌、本色有出入的叙述变成了创造——更重要的:它可能带来乐趣。
在缺乏方便记忆的规律制约之下充满悖离真实可能的叙述也许是自由的,可是它正在与记忆之神捉迷藏。从某一方面来说:小说的确为它的读者建立了一套记忆。我们可以从数以千计的社会学、心理学乃至史学论著里读到学者们引录知名小说经典之作的内容以为考据某一时空环境细节的证物;当历史材料不足或相互矛盾之际,研究者转而向小说求助——不过“当历史材料不足或相互矛盾”是必然的前提。即使小说以再逼真的复写、再细腻的勾画、再诚恳的动机、再无懈可击的技术“重塑”了某一时空,它仍然只是历史缪斯克丽奥(Clio)身边最不堪使唤的丫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