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不乱乎?(第4/6页)
司马相如(前179一前117)和司马迁(前145一前?)可说是同时共代之人,刘歆(?一23)较之晚出近一世纪,那件鹔鹴裘和文君抱颈泣诉的言语又是如何传演再生的呢?我们既然找不到考古学上的证据,也无法起刘歆于地下、迫令他交出考古学上的证据,便只能将《西京杂记》所述的相如文君故事重视为刘歆“窜入”正史、提出另类知识的小说。这位小说家不相信相如与文君连酒钱都付不出,居然还有车骑可卖,于是顺手更改了酒舍的营业地点。但是,或许刘歆的作为不是一个加法,反而是一个减法——因为如果照《史记》所言,根本没有取裘赊酒一节;也就是说:相如夫妇尚不至于典当衣物,文君已觉不乐。则循理按之,相如卖房屋、买车骑、下临邛、开酒舍,并无不当。换言之:司马迁略去了变产治生的细节,并无碍于相如夫妇远赴卓王孙脚下挟名声以诈财。刘歆为一袭鹔鹴裘费如许手脚,却显得越描越黑了。
即使不能像庄子的“窜入”那样为已然公开且流行的正确知识、真实知识挹注另类思考,刘歆却仍示范了“刻画细节以增益可信度”的具体技术。在传统的书写地位上《西京杂记》如何与群经众史争锋?置身于独尊儒议的宫廷学术场域之中,刘歆又如何让“猥琐可略、闲漫无归、杳昧难凭、触忌须讳”(《西京杂记》黄省曾序)的驳杂知识为人所信?
或者小说家并不在意他所提供的驳杂知识是否像主流的、正统的知识那样被视为正确、真实。《西京杂记》上另有一则故事是这样的:
广陵王胥有勇力,常于别囿学格熊,后遂能空手搏之,莫不绝脰(按:绝颈断头之谓)。后为兽所伤,陷脑而死。
这是一则非常奇怪的故事。因为刘歆不再是“窜入”正史,添补枝叶,他居然捏造广陵王刘胥的死。
依据《汉书》卷六十三《武五子传》,广陵厉王刘胥的确“壮大,好倡乐逸游。力扛鼎,空手搏熊彘猛兽。动作无法度,故终不得为汉嗣”。而他享国六十三年余,最后坐祝诅事发入罪,被汉宣帝赐自绞死。刘歆改写这一至为确凿的事件难道只是为了散播一则“杳昧难凭”的谣言。且慢——倘若我们再细读《庄子·列御寇》里的这一则故事,恐怕就可推知刘歆的用意了:
朱漫学屠龙于支离益,单(按:即殚)千金之家,三年技成而无所用其巧。
在庄子那里,朱漫的故事可以直接唤起“人生耗掷于一幻”的联想。到了刘歆笔下,这个旨趣缩减了;可是“学屠龙”一变而为“学格熊”的痕迹至明,“为兽所伤,陷脑而死”的谣言(或虚构)则益须对照庄子的旨趣方能看出:刘歆运用一篇只有三十四个字的小说总括性地讽喻了广陵厉王耗掷于斗狠好勇的一生。
庄子是中国第一个有小说家自觉的作者——虽然他发明使用的“小说”二字既不讨他所喜,词义也绝不与后世所用者同;而刘歆并没有站在他的肩膀上另立典范。那是因为庄子对“另类知识”在书写领域和文本传统上所能产生的作用有一先驱性的看法。他发明了中国的小说。
庄子之后,中国的小说发展历经了漫长的“减法”,但是这并无碍于司马迁悄悄将虚构的手法携入所谓正史的书写,无碍于皇甫谧为理想中的隐士立下所谓的传记,无碍于刘歆将无处可以容身的饾饤见闻、散碎纪录加工糅制成笔记小说的先河——容我们再跨越一步:即使连刘歆那个口吃难言的父亲刘向的作品《列女传》、《说苑》、《新序》以至《战国策》(后三书根本是为汉代中期以降宫廷语言侍从之臣而编的辩论手册),又何尝不可以视之为小说?因为在彼一时代,小说还没有被进一步的“减法”停滞、衰退、缩减、逆变成只能讲一个“首尾俱全”、“有角色、有动作、有对话、有情节”的故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