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蒂芬·怀特(第2/4页)

破烂封面书店也有属于我的一隅。

我能满足自己读书之瘾的地方只是个小小的角落,在顶楼的电梯和盥洗室中间大概一平方米多的空地,眼前尽是成排成排看不到头的各种小说。

我的栖身之处旁放着一个硬纸板做的标牌,让我感觉有种所有权。我总是独自一人在那儿,如同“写作”。

于我而言,最后还是叫“逐梦”吧。

在我人生的那段时光里反复出现的场景就是破烂封面书店。它由一家四层百货商店改造而成,每一层都是书盈四壁,充满书香。

这家书店很大,但是你感觉不出来它的庞大,而且一到周末节假日,或者签名售书时,还总觉得空间不够。

那时的破烂封面书店我觉得正处于第三阶段,不过其他人坚持说要看你怎么计算。偶尔我会专门去找某一本书,但通常我只是去逛逛。去找新书,去沉醉其中。

破烂封面书店那时已是家了不起的书店。没有人——当然除了乔伊斯·梅斯基斯——指望它还能更进一步。但对丹佛人而言,它的确不仅仅是一家书店那么简单。

在本地人心中,樱桃溪的这家书店是他们停泊的海港,生活的目的地,甚至是一所大学。第一大道的破烂封面书店则成了我们城市闹市的一角,我们的城市广场,我们的社区中心。在过去的二十几年里,这家辉煌的书店是我们城市跳动着的集体脉搏。

从书店你可以索取很多。不过那时候我们都被这家书店惯得不行,我们到乔伊斯那儿去,期望都很高。

不谈店面大小,也许只从神奇程度来看,位于第一大道的这家书店跟它的前辈们相比区别并不大,或许跟之后出现的其他分店相比也不会有什么大的不同。

1970年代中期,乔伊斯在第二大道北侧买下了一间店面,那是破烂封面书店的第一个容身之所,尽管空间不大,但十分温馨。好些年后,书店搬到了一个更大的地方,就在第二大道对面。接着它就像少年一般迅猛发育,穿的鞋子已经塞不下不断长大的脚了。因而它舍弃了那个宽敞的、半地下的场所,搬到了一个街区之外的那栋有如宫殿的楼里。

位置变了,但破烂封面书店的大部分东西依然如旧。

书签,当然没变。

藏书尽管越来越多,却总是靠谱。

地毯。所有的破烂封面书店里都是绿地毯。那种绿色很特别,更偏向于凯尔特绿,而不是大不列颠赛道绿[103],给人温暖而非英勇之感。它也不是春日耀眼的亮绿,当我在书店里坐下来捧起书本,总有种在夏秋之交的感觉。

还有书架。破烂封面书店的书架色调独特,由深色夹杂节疤的红松木制成,高过人头。有些书架倚墙而立,有些则背靠背挺立,如同绿色海洋中的岛屿。大部分书架都是三五成群,或者垂直拐弯直通自然形成的书巷。大部分书巷会被忽然截断,变成一条较宽的死胡同,或者同玉米地迷宫的走道一样,蜿蜒穿过码满了书的空间。

另外一个常量?对了,小心。在破烂封面书店你总得低头看路。

在破烂封面书店,不可预见性意味着要找到一个专柜你得有一个好记性,一位经验丰富的向导,或者一幅画得详细的地图。但反过来说,迷路也会给你发现新大陆的快乐。这是有意为之的,发现就是给你的回报。

现在书商们流行给顾客提供休闲浏览的空间,让他们可以自由地延伸阅读,甚至打个盹啥的。其实早在此之前,破烂封面书店就已经提供了许多可以藏身的角落,足够多坐垫厚实、让人沉浸其中的椅子,还有一张又一张老式沙发,吸引你依偎自己的孩子坐下来,为她读一本书。

这就是乔伊斯的经营哲学。

还有把这一经营哲学付诸实践的员工们。我对这些店员就像对店里那些书架和地毯一样熟悉。店面更换,岁月流转,但他们热心的面孔一直在我眼前。可以肯定,他们把我当成一个常客,是破烂封面书店的成千上万心满意足但叫不上名常客中的一员。但在我开始梦想着何时能看到自己的作品摆上这家书店的书架之前很多年里,我会惊讶地发现书店里的每一位店员都可以叫出我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