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1章 5.Mulholland Dr.-48(第2/3页)

然而正是因为他这生疏的技巧、粗暴的操作和早就该淘汰的老化的管子的三重debuff作用,才在杜鹃的遗体上留下了引起柳弈注意的重要线索。

总之,在给杜鹃用鼻饲管灌了酒后,詹慕闲把“喝醉”了的女孩子带到了他早就物色好的鱼塘附近,等着人自己醒来。

四个小时候,杜鹃醒来,看到詹慕闲,吓得肝胆俱裂,踉跄着起身就要逃命。

听到这里,警察又提出了一个问题:“你怎么肯定她一定会往鱼塘跑?”

詹慕闲回答:“因为只有那儿有光。”

鱼塘拉了电,有稀疏的几个灯泡,是深夜里离女孩儿最近的光源。

于是杜鹃就像扑火的飞蛾般朝着光跑去,却在酒精和安眠药的双重作用下跑得踉踉跄跄,根本无心注意脚下的情况。

结果就如詹慕闲所料的那样,她最后一脚踩空,掉进了池塘里,连挣扎都没挣扎两下,就如同枰坨入水,沉入了黑暗之中。

警察又问:“那假如她没掉下去呢?”

“开弓没有回头箭。”

詹慕闲摇了摇头:

“我在附近还物色了另一个没有监控的池塘。如果杜鹃避开了没掉下去,我就在她出了监控范围后抓住她,然后把她带到另一个池塘那儿推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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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慕闲在交代杀害王乐娟和杜鹃的犯罪经过时态度十分配合,但换到二十二年前的旧案时,他当即来了个一百八十度大转变,装傻到底,问什么都是否认三连,说得最多的话就是“我没有”、“我不是”和“我不知道”了。

他打的是什么心思,市局那些惯于和犯人们打交道的刑警们还会看不出来吗?

詹慕闲想的就是个“拖”字。

本来以他的犯罪情节的严重程度,就算不去追究二十多年前的三桩旧案,光是王乐娟和杜鹃的两条人命就要吃枪子了。

然而不是说反正都是要毙了的,就能不管他当年还干过什么了。

有一部分的连环杀人犯就曾经利用过这一点,在案件审完了准备进入诉讼程序的时候,忽然来一个“警察同志我还有犯罪事实要交代”,然后跟挤牙膏似的将当年他干过的旧案“挤”出一些细节来。

这样警察就得跟着他提供的线索重新追查,公诉和审判的时间也要随着新证据的加入而延后……

……

有一些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围观群众都觉得明明犯人早就抓了,怎么还要审上那么久,一年两年三年甚至拖了好几年的,难不成是有人在玩忽职守,只吃饭不干活吗?

其实审讯流程很长的案子里很大一部分的情况,是因为越是复杂的案子越容易拔出萝卜带出泥,一个犯人可能同时牵扯进好几桩刑事案件里。

为了给每个受害人及其亲朋好友一个交代,不能只逮着一个案子就把人给处置了,而是要尽量将能查的都查了——这期间所要耗费的时间和精力,绝对不是简简单单一两句话能概括完的。

如果詹慕闲真打算用旧案拖着,那三桩案子四条人命,足够他隔三差五来回折腾市局的警官同志们老长一段时间了。

沈遵当然不允许这种无赖罪犯为所欲为。

于是这段时间,专案组几乎投入了百分之百的心力调查二十多年前的三桩旧案,连带着柳弈他们法研所也不得消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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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许正是应了那句“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的老话,在詹慕闲竟然是连环杀人犯的劲爆新闻在杏滘村传开了之后,一直被他老实忠厚、勤勉尽责的假象蒙蔽了的双眼的村民们惊呼上当之余,也有人事后诸葛亮地察觉到了詹慕闲平日的一些异常。

一个当年做过天然气销售代理的村民主动找到了专案组,告诉他们,在张家的火灾案前,詹慕闲曾经来他们这里买了整整六罐瓶装天然气,说是要请客用的,火灾后没多久又把空罐子还了回来,同时还附带上了保存了整整二十九年的购买和还罐记录,上面还有詹慕闲的亲笔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