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二章(第2/4页)
赚得多,手头就松一些。赚得少,就想办法多接一点工作。
虽然才毕业没多久,但因大学时期她就开始在周边接画,到如今也算小有积蓄,平时想吃什么、想花用什么,都能自己满足,从没为钱发过愁。
她自己不缺的东西,也不会太在意对方有没有。
当然,现在是因为这个对方是裴河宴,她顶多觉得他不是很有钱,或者赚了点钱就全花在吃穿用度的享受上了,但压根不会觉得他收入不高,会成为未来的负累。
也不会觉得他工作闲散,没有上进心。哪怕他和了致生一样,忽然有一天想要去深山老林或者荒漠戈壁上做文化保护传承,她也不会像连吟枝那样,由爱生恨,再由恨生怨,把两人的生活过得一团乌烟。
傍晚的风,终于有了丝凉意。吹过皮肤时,带走了盛夏的燥热与暑气,甚至能品到一丝舒爽。
她把被微风吹乱的鬓发勾至耳后,继续说道:“我就两套房子我也住不过来,平时一回去就是回老宅。喜欢那里的烟火气,也喜欢那里被岁月沉淀了一年又一年积攒下来的生活痕迹。”
她好像喜欢怀旧,喜欢那些盛装着回忆的物品和容器。
人过一世,匆匆数十年,没留下什么伟大成就、盛誉功德或者可传承千年大业的人,除了与之相关的子辈、孙辈,压根不会再有人记得,你曾存在过。
时间可以带走许多,也能抹杀许多。
她只有不断的留下一些什么,才能在未来无尽的浩渺中,找到一星半点自己存在过的痕迹。
远处,荀叔站在门口,大声地呼喊着什么。隔得太远,了了听不清晰,但大概能分辨出是快开饭了来喊两人回去。
裴河宴把站在田垄上的了了拦腰抱下,他牵住她,低声道:“走吧,回家了。”
他说得很不经意,语气也没有格外特殊,可这是了了在了致生去世这么久以后第一次听见“回家”这个词。
她抿着唇,低头看着脚尖,一路都没再说话。
快到门口时,裴河宴用力地握了握她的手,虽然他什么也没说,可了了知道,他是明白了她在想什么。
“我想喝米酒。”她仰起头,撒娇般晃了晃他:“你陪我?”
他正迈过门槛,先抬眼扫了眼院子。
了了没等到他回答,刚想再央他,一抬头,他低下头亲了她一口:“陪。”
她懵了几秒,反应过来想看看四周有没有人时,他抬起她的下巴,在她唇角又亲了一下:“奉陪到底。”
但是男人的话吧,也就只能听一半。
裴河宴答应是答应了,不过他选择性的只做到了上一句。
荀叔将米酒开坛之后,裴河宴只陪了一杯,就这一杯,他还分了三口。
了了倒是多喝了两杯,可小酒盏才能装多少啊,她一口下去,一杯就没了。
荀叔酿的酒确实不错,尤其对她的胃口。了了不喜欢喝酒味太浓且辣口刺激的烈酒,她和品尝饮料一样,喜欢花哨的,口感丰富些的甜酒。
果酒她喜欢、各种花酿她也喜欢,但迄今为止,她最喜欢的就是今晚的米酒。
米酒的米香味很浓,带了丝甘甜和桂花的淡香,精准地戳中了她的所有喜好。
“我这是新酿的,酒味不浓,但米香足。”荀叔说起这个,想起一件事来,对着了了冲裴河宴努了努嘴:“前阵子卧室验收,河宴回来了一趟,让我带着他好好地逛了逛这个园子。他之前压根不管家里有多少地,能收多少粮食,但那一次,我瞧他是认认真真的记了。”
荀叔嘬了口米酒,惬意道:“我当时就猜,了了过几日得来,当晚把人送出门,我转头就去把米酒给酿了。”他说完,洋洋得意地看着了了,满脸写着“你快问我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