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第4/6页)
信封里装了八百块钱,除此之外,还有张字条,字条上就一句话:你是个好人,孩子就交给你了。
没有署名,也没有给儿子的只言片语,那个女人凭空从时序的人生里消失了。
旺叔是个藏族汉子,粗糙了一辈子,四面八方打听了半个多月,没找着人。村镇上的出租屋人去楼空,找到她工作的地方去,才发现是家灯红酒绿的歌舞厅,据说女人每晚在那唱歌,兼职陪酒,勉强糊口。
老板说:“看她瘦的那个样子,跟骷髅似的,喝几瓶酒就在厕所吐得昏天暗地,我哪敢用她?万一喝死了,那我不是赔大了?”
女人被解雇已有一周,她在村镇上来来回回地问,可一来没有一技之长,二来小地方工作岗位早已饱和,她始终没找到工作。
连自己都养不活,又怎么养孩子?干脆一走了之。
旺叔找了一圈,一无所获,回学校面对这个被抛弃的小孩,没辙,钱和字条都给时序看了,末了摇摇头,说:“只能留下来了,凑合过吧。”
于是时序就在校长宿舍里住了下来。
那时候旺叔还抱有一点幻想,说不定女人安顿下来,生活不那么窘迫时,还会回山里接小孩。毕竟是自己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哪能说丢就丢?
在那之前,他先替她养着吧,不过多一张嘴而已。
但时序不这样想,即便那时候他才九岁大,他也知道母亲不会回来了。
最后一天送他上学时,女人替他穿上了前一天在镇上买的新衣服、新鞋,甚至为他背上了崭新的书包。他们在镇口吃了一碗热气腾腾的面条,母亲还温柔地问他喝不喝牛奶,吃不吃鸡蛋。
最后她亲手为他剥好鸡蛋,小口喂他吃完。
对时序来说,这些其他小孩司空见惯的东西,亲子之间再寻常不过的互动,其实很奢侈,它们出现在他人生里的次数屈指可数。
所以在得知母亲离开后,他忽然间明白了那个反常的早晨从何而来,它是母亲留下的一场美梦。
梦只有一次,梦都会醒。
时序来不及悲伤,因为还有更多迫在眉睫的烦恼。
母亲留下的信封里有八百块钱,但八百块养不大一个小孩——时序虽然年纪小,也算得清这笔账,每天都在担心是不是八百块用光,旺叔就不要他了。
“所以肉不敢多吃,衣服不敢换新,生怕钱用光了。”时序喝了口酒,想起当年的自己,也觉得好笑。
其实早就用光了。
祝今夏忽然就想起了顿珠的话。
——旺叔不曾亏待过他,顿顿管饱,可时序只吃白米饭,肉是一块也不沾。
——青春期窜个子,旺叔带他去买新衣服,时序死活不干,补丁打了一个又一个,缝缝补补又三年。
——铅笔不曾短了他,可他硬是收集同学用剩的铅笔头,接长了继续用。
那些过往原来都有迹可循。顿珠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她怔怔地听着逐渐严丝合缝的往事,好半天才问出一句:“什么时候知道旺叔不会把你扔掉的?”
“很快。第二年他找了些木板来,给我敲敲打打做了张小木床,就摆在他床边。你知道的,校长宿舍那么小,卧室放张床、摆只衣柜,就什么都放不下了。为了能塞下我的床,他把自己的衣柜拆了,衣服都用纸箱堆在床下。”
“那第一年你睡哪的?”
“客厅。我那时候年纪小——”顿了顿,时序有些难堪地笑笑,“怕黑,怕鬼,晚上老做噩梦,总在半夜哭醒。后来他就动了心思,把我挪进卧室一块儿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