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古城有贼名(第3/3页)
特情……特殊情况的简称,意指特殊情况下使用有轻微违法嫌疑人员检举、揭发犯罪线索及人员等,在执法系统这是一个敏感的词,口头上都知道“特情”确有其人,而文字上永远不会有这两个字的存在。孙韶霜对此见怪不怪,直问着:“那问题出在哪儿?”
“西北民风剽悍啊,别说拘留几天,你就判个一年两年他们根本不在乎,那点罪名根本扣不住他们,别说偷东西了,就咱们这块的土贼,你枪顶脑袋上,他照样破口大骂,说警察断他财路,要跟警察不死不休呢。”徐佑正苦笑道,民不畏法,奈何以法驱之?身在其中,方知此言不虚。
对这话孙韶霜是有共鸣的,城市化进程越快、贫富差距越大、民间戾气越盛,执法环境越差,反映在警务上,就是警察越来越难当,接下的话题就走向沉闷了,任副局和徐总队絮絮介绍着,全市九个反扒大队,一半多是辅警,连正式待遇都得不到了辅警,怎么可能用忠诚和奉献去要求人家?抓了放、放了抓,贼不烦,警察也烦啊,更有甚者,出现过几次团伙贼报复辅警家属的事,虽然依法惩处了,但阴影也肯定留下了,种种事端让人心浮动越来越大,外面的没人想进来,里面个在想尽一切办法调走,而实在调不走的,只能混日子了。
反观犯罪团伙就不一样了,执法文明程度要求越来越严,认罪的难度越来越大,往往是抓住贼抓不住赃,逮回人来也是空忙一场。除非是人赃俱获。可就即便人赃俱获了,一个钱包一个手机能判多重的罪?等出去只会变本加厉。
于是道消魔长,就形成了如今这样一个积重难治的局面,而且是所有犯罪嫌疑人中量刑最轻的一类把警中大员齐齐难住了:小偷。
车驶下了纺织路主干,路过区公安局,拐上了纺一路,远远地能看到拉着电网的砖墙,那个显得有点破败的地方是设在水沟村的拘留所,据说那个全市最大的拘留所,汇聚着长安街市上形形色色的惯偷,在扒窃嫌疑人中有“进修所”之称,意指进入过这里,见识和技艺才会突飞猛进。
这里也是孙韶霜长安之行的第一站,从最高的省厅到最底层的拘留所,从百代风雅的古城胜景,一路看到阴暗角落里的藏污纳垢,她说不清自己心里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