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六十九章 省高院态度,申请最高院指导!(第3/4页)
对此,作为二审审判长的段朝海,沉默了数秒后开口:
“这个案子还没有开庭审理,这一次找苏律师你过来是为了进行协商,还有看看这个案子到底应该如何处理。”
“算是法院组织的一次调解吧。”
“是和原告方单方面的调解。”
“苏律师你不要有太大的意见,我在这里就陈述一下法院方面的观点。”
“法院方面的民事裁判委员会对于该案件进行了一定的商讨。”
“商讨的结果是,这个案子既然二审提审到我们高院了。”
“我们高院肯定是要解决这个案子的,但是……”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说白了,没有法律规定其能司法化。”
“司法化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宪法不能作为起诉和判定的法定条例。”
“这一点苏律师作为国内的知名律师应该有所了解吧?”
听到段朝海的问题,苏白开口进行了回应:
“这一点我是了解过的。”
“可是根据国内的法律规定,任何的法律都是有可诉讼性的。”
“最高法没有规定过宪法不能作为判定和起诉的依据不是吗?”
“最高法既然没有明确的说明和要求这一点,那么就表示了,可以依照宪法进行判定和起诉。”
“按照这一点思路来,难道有什么不对的吗?”
面对苏白的回答,段朝海笑了笑。
怎么说呢……
在这一点上苏白陈述的的确有一定的道理。
可实际的情况是什么?
实际的情况是,最高法院没有下达明确可以这么做的通知。
其他下级法院,就需要避开这种模棱两可的情况。
因为法律是严谨的。
模棱两可的情况,很容易会产生一定的,巨大的不良影响。
给其他法院的审判,带来一定的引导作用。
不过对于苏白询问的问题还是需要进行一定的回答的。
段朝海思考了一下,然后开口:
“这一点不是说有没有什么不对,而是说法院以宪法进行判定,如果没有经过最高院的指导。”
“出了什么问题,是会遭受到追责的。”
“宪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涉及到的情况很复杂,涉及到了很多基本内容,太重要了,这一点苏律师你能明白吧?”
“这个口子……我们高院是不敢开的。”
“在这一点上,我们需要向最高院,申请对这个案例进行指导。”
“可能需要等待一段时间。”
说到这里的时候,段朝海停顿了一下,接着又笑着开口:
“其实我和冯立坚,冯学长我们之间也认识。”
“我们高院方面的想法是,我们会向最高院申请对这个案例的指导。”
“但是在此期间,原告方不能在网上进行任何负面的发声。”
“这一点没有什么问题吧?”
段朝海目光落在苏白身上,苏白抬头与段朝海对视了一眼。
笑着开口:“没有问题。”
“我们这边保证,省高院方面向最高院递交申请指导期间,绝对不会出现任何负面的发声。”
段朝海听到这话笑了笑:“那就好。”
这一次,他找苏白交涉主要是有两个目的。
第一个是,看看能不能撤销起诉或者是了解一下原告方对于这个案件的看法是什么。
如果不能撤销,那么也尽量的去解决这个案子所带来的影响,去维护当事人的法律利益。
第二个就是,苏白在互联网上的影响力实在是太大了。
基本上,涉及到公开的案件,在网络上都能掀起一阵接着一阵的舆论风波。
法院方面,做出来的任何有瑕疵的判决和流程都会被放大。
产生不良的负面影响。
虽然说,舆论监督司法,可是他们高院方面也不愿意陷入这种不良的舆论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