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最高院打官司怎么了?该败诉还是要败诉(第2/4页)
“说正事,说正事。”
“苏白那边的表态是什么?是不喜欢雪珍,还是什么情况?”
冯立坚开口:“不是不喜欢。”
“是年轻人的事情,应该让年轻人去做主,可能每个人的想法不太一样。”
“能听明白吗?”
老李摇了摇头:“你就直说这事儿到底能不能成,我很急,你别绕弯子了行不?”
“行行行……我的意思就是这件事儿比咱们想的容易很多,他们两个肯定没什么问题。”
“那为什么还没点动静?再等等,我家雪珍就成老姑娘了!”
冯立坚:“?”
不是,以前不还说是女儿奴,害怕女儿和其他的男的有接触吗?
现在怎么就恨嫁了?
这态度转变的也太快了点吧?
老李,你不对劲啊!
……
白君律师事务所内。
在接受委托乔丹这个商标侵权案后,整理好相关证据材料的第一时间。
苏白就与乔丹体育有限公司,进行了通话联系。
并且在向法院申请开庭时,主动请求法院进行调解。
怎么说呢……
在某些方面,在某些案子当中。
只要不是涉及到了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以及严重的刑事责任问题。
例如,一些商标纠纷,经济纠纷以及民事纠纷。
法院方面还是更趋向于进行庭外调解的。
就比如说,曾经有一个非常著名的经济纠纷担保案。
涉及到了三方责任,庭审一步一步打到最高法。
最高法到最后是怎么解决的?
最高法只是在庭审上将各方的责任给理清楚了,但是却没有进行判决。
在庭审的最后,通知各方,进行庭下和解。
所以说,无论是普通的法院还是最高院,其实最重要的是将这个案子给解决掉。
这场庭审打到最高院同样是如此,可以进行和解,那么就需要先提出来和解的请求。
以表明在这场案子中,自己一方已经有了态度。
在收到这场侵权案,苏白主动提出来和解的请求后。
最高院方面也联系了乔丹体育有限公司,询问其是否具有和解的意愿。
如果有和解的意愿……那么他们法院方面将会从中进行一定的调解。
乔丹体育有限公司的法务,显然也很清楚,在这个案件当中,法院方面的态度也非常重要。
于是答应了进行调解。
乔丹体育有限公司法务部门办公室。
法务部门针对这场终审进行着简单的商议。
法务部负责人林海,正在和法务部的其他几名律师开着会,传达着关于这一次庭审的一些事项。
“这一次,咱们和乔丹代理人的官司,打到最高法了。”
“你们也非常的清楚,咱们公司最重要的是什么,最重要的就是这一个商标!”
“如果没有了这个商标,那么咱们公司这么大的业务,这么大的规模,每年数亿,十亿的销售额。”
“几乎都不存在了。”
“所以你们也非常的清楚,这对咱们来说意味着什么。”
“这一次我听说对方代理的委托律师是在刑事领域上有着特殊表现的白君律师事务所的创始人苏白。”
“老张,老肖,你们两个作为本次庭审的出席律师,一定要好好注意!”
“这场庭审是最后一次,也是最关键的一次。庭审一定不要出现任何的意外情况!”
老张笑着开口:“放心吧,林总监,这个案子一审和二审都是我和老肖两个人处理的。”
“我们对国内的商标法还有肖像权侵犯法都非常了解了,这个案件绝对不会有任何的问题的。”
“再说了,他一个刑事领域的律师,懂个屁的商标法和侵权法呀?”
“你们说对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