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激烈的辩诉,审判长的严重倾向!(第2/4页)
“在刑事案件中,要着重于客观事实的证据,不应该着重依照口供。”
“基于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我方认为,应当撤销一审判决。”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回答。”
……
在苏白陈述完后。
审判台席位上的蒋峰,简单的整理了一下本次案件所涉及到的相关材料。
然后开口:“上诉方的意见合议庭已经听取。”
“检方有没有什么要表达的……?”
本次检方,是由市检出庭。
检方公诉人,在面对审判长的询问,简单开口进行了陈述。
“根据现掌握的证据情况来看。”
“本案所涉及到的关键问题主要在于,受害人的口供是否属实,以及犯罪嫌疑人夏明远的口供是否属实。”
“根据受害人的口供描述,夏明远有过数次趁着,对她们进行管教的时候,触碰她们的胸部。”
“并且在办公室内进行教导的同时,有语言上的挑逗和骚扰等一系列的情况。”
“在这一点上,受害人三人的口供一致。”
“吴艳,何娟,李冰等三人在分别的陈述当中,都重点说明了这一点。”
“并且,其猥亵和骚扰的次数较多,吴艳18次,何娟16次,李冰13次。”
“可是对于以上受害人的口供,夏明远进行了否认。”
“以上是检方所表达的客观情况。”
公诉人这一次的陈述,只是客观的陈述了情况。
并没有表明任何观点。
只是将事实说明清楚。
在公诉人陈述完毕后,审判长又让受害人方进行相关的陈述。
“对于以上客观上的事实,以及上诉方所陈述的内容。”
“受害人委托律师或受害人有没有什么要表述的?”
受害人席位上。
不仅有三名受害人女学生,还有其委托律师王琴。
王琴抬头看了一眼对面的律师,她知道苏白,南都来的大律师。
全国顶尖刑事律师。
说实话,这场案件对上这么一名大律师,有一定的压力。
不过在调整完情绪,面对审判长的询问,王琴开口进行表述:
“审判长,对于上诉方所陈述的内容,我方并不认同。”
“首先从被害人的角度而言。”
“受害人是百川县一高中学的高二学生,在学校内的事迹暂时不论。”
“单从这个案子的角度出发,受害人所表述的内容是——”
“夏明远在借助某些‘借口’,对受害人进行了猥亵和骚扰。”
“存不存在着一种可能性,那就是夏明远,故意利用我方受害人的这种行为对其进行猥亵和骚扰?”
“由于受害人所违反的校规比较多,所以夏明远借此机会,对于三人进行猥亵和骚扰?”
“有可能!”
“再者,从另一个角度来讲,三名受害人,都属于未成年,还在学校,相对来说比较单纯。”
“从口供而言,具有较大的真实性。”
“尤其是三人的口供以及描述相差不大,从这一点来说,我方倾向于判定夏明远的确有犯罪的行为。”
“审判长以上是我方的表述。”
对于王琴的表述,苏白不能说不赞同。
从怀疑的角度来讲,的确存在着这种可能性。
但是也只是从怀疑的角度来讲。
说白了,对方的观点就是,夏明远是故意借着受害三人违反校规的机会对其进行猥亵和骚扰。
这种说法,如果有事实证据,完全合理。
可现实呢?
你不讲现实只讲怀疑,只从怀疑的角度来讲,那不妥妥的虚空吗?
苏白开口反驳:“我想请问一下受害人委托律师。”
“你刚才陈述的观点,有客观的事实依据作为基础吗?”
王琴开口:“有的,我方的观点来自于受害人三名女学生的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