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抗拒法律制裁?你想什么呢!(第3/4页)
“如果没有干扰强迫的行为,被告人只是将林文慧的衣服扒光,在得知了林文慧不同意后,停止了侵害。”
“这个叫做强制猥亵。”
“可是被告人为什么停止侵害?”
“被告人停止侵害的原因是因为被林文慧踹到了下体,不能继续犯罪。”
“这并不是被告人主观意义上的停止犯罪行为。”
“而是被告人在外力的影响下,不得已停止了侵犯的行为。”
“对于以上的观点,被告方委托律师还有异议吗?”
姜民开口:“审判长,我方仍然有一定的异议!”
“刚才审判长陈述强迫未遂的主要因素,在于林文慧对我方当事人踢了一脚,导致了我方当事人停止侵害的行为。”
“以此判定我方为强迫未遂。”
“可是如果站在我方强制猥亵的角度下,林文慧对我方踢了一脚,我方还会继续强制猥亵吗?”
“我方认为关于我方是否属于强制猥亵。”
“应该从我方的主观意愿以及我方是否以与林文慧发生关系为目的。”
“这一点进行出发判定!”
对于审判长询问是否有异议,姜民当即开口回复。
如果判定不是强制猥亵,那么这个案子就只能够从强迫妇女发生关系未遂进行讨论。
可是如果一旦从这个角度进行讨论……
怎么说呢!
那么被告当事人肯定要被判决三年以上有期徒刑。
基于这一点,姜民必须进行反驳。
只是……
苏白对于姜民的想法,已经了解的非常清楚。
这个案子……
先不说其他的,只看被告人的态度而言。
完全没将国内的法律当回事。
在国内,违法犯罪还想逃脱国内法律的制裁?
苏白举手示意:“审判长,我想表明一下观点。”
“请控告方陈述观点。”
在得到审判长的同意,苏白当即开口:
“审判长,我想当庭询问一下,我方当事人也就是受害人当时的情况。”
“控告方委托律师可以进行询问。”
“好的审判长。”
苏白看向了林文慧:“我想请问一下受害人。”
“你在当时遭遇到马斯库的侵害时,第一时间有没有进行拒绝?”
“换句话说,第一时间有没有抵抗?”
“有。”
林文慧点头:“我在第一时间明确拒绝了马斯库的侵害,可是他力气太大,我根本反抗不了。”
“那马斯库在侵害你的时候还说了什么其他话没有?”
林文慧在听到这个问题,显得有些犹豫,但还是开口说答了这个问题。
“说了……”
“在侵害我的时候,他说我装清纯……让我不要拒绝他。”
“那么在这个过程当中,你有没有预感,他会对你实施一些不好的行为,比如说会强迫你发生关系这种情况?”
“有,当时我的第一感觉就是他要强迫我发生关系。”
“并且他还有一个明显的脱裤子行为,我就是趁着他脱裤子才给他来了一脚……”
“好的,谢谢你的配合。”
苏白示意询问完成,继续开口:
“在这个案子中,刚才我方当事人,也就是受害人的表述已经非常的清晰。”
“在整个过程当中,我方有明显的拒绝,并且马斯库还有明显的示意。”
“暗指要发生关系。”
“更重要的是,马斯库有一个明显的脱裤子的行为。”
“这种客观的事实行为已经证明了马斯库的主观行为就是要强迫发生关系。”
“我不理解为什么被告方委托律师一直在强调,被告人是强制猥亵。”
“这个案子,被告人是不是强制猥亵在法律的定义上,已经显示的非常的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