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三章 质问检方,判定结果!(第4/5页)

“质疑?咱们判处的有理有据,他怎么质疑?”

冯茜追问了一句。

张莹莹沉默,压根不想再说话。

是是是,你是判处的有依有据。

但是对方如果在庭审判决时候提出来你判决中的疑问,你怎么解答?

你给不出来解释,你凭什么这么判?

对方已经拿出法律依据了,你还硬着头皮这么判定,你不进去,谁进去?

张莹莹保持着沉默不说话……是压根不想理冯茜。

江河涛长呼了一口气,点了点头,显然要比冯茜明白的更多。

他原本是担心社会舆论和影响力的问题,思考一下,要不要来一个缓判。

有一定的倾向性,但不大。

可是通过张莹莹这么一说。

如果真的考虑到社会舆论和影响力来进行判决的话。

那么是对司法最大的不公!

这个造成的影响力要比社会舆论和影响力造成的后续情况要大上很多!

考虑到这一点以后……

江河涛站起身:“嗯!我支持张莹莹的观点。”

“可是……”

冯茜还想再多说什么,却被江河涛直接打断了。

“没有可是,冯茜,我认为你的主观因素有一定的问题,并且在庭审当中表现的主观过于倾向。”

“作为一名审判人员,的确是会有着自己的倾向性,但是你的倾向性过于明显,并且不符合逻辑,甚至置基本的法律条文不顾!”

“你的这种想法很危险,不适合担任审判员。”

“回头我会将这件事情通报给院长,请求调离你的职位。”

“好了!这件事情就这么定了!”

冯茜想要说话,说她知道错了,却被江河涛挥了挥手,挡了回去。

江河涛作为审判长,比她的级别要高不少,对于江河涛的话,冯茜有些着急,但是也没有任何的办法。

见状,张莹莹没有再多说什么。

今天如果江河涛真的采纳了冯茜的意见的话。

那么……

后续将会很麻烦……

作为审判长的江河涛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

所以这也是江河涛为什么这么严肃的原因之一。

一次不公正的判决,那么对于司法的公信力将是深远的影响。

显然……

冯茜的主观性太强,的确不适合继续担任审判员。

……

休庭时间匆匆而过。

在书记员的声音中,进行了第三次开庭。

开庭宣布判决结果。

咚咚!

江河涛敲响了法槌。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宣布判决结果!”

咚!

江河涛双手拿起判决材料,缓缓开口:

“本案案由:王明轩不服从一审判决,请求上诉二审,做无罪辩护。”

“本院对于该案件有管辖权,所适用法律全部依照国内法律。”

“下面宣布判决结果:”

“根据合议庭的研究决定,针对诉讼方申请撤销一审判决,做无罪辩护,现判决处理结果如下:”

“一,针对诉讼方提出的申请撤销一审判决。”

“二审法院沙都高级法院认定:一审判决对于王明轩的判决主观认定不清,没有强有力的事实依据。”

“依靠判决的方式仅仅是依据王明轩的主观认定以及行为人的心理认定,并没有客观的证据来认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55条:”

“若无证据证实有罪,则不具备判处刑罚的条件。”

“以此。”

“本院沙都高级法院作为二审法院认定:”

“撤销一审判决结果。”

“判处王明轩无罪,并当庭释放!”

“根据我国诉讼法规定,诉讼双方若认定判决事实有误或判定依据裁定有误,则在闭庭后可以向相关部门提交审查监察,或者提出再审的诉讼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