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鲁迅(第2/5页)
不知怎么?
不对了。
细细想来,对于鲁迅重新进行评说的文化动向的兴起,分明是必然的。有哪一位中国作家,在半个世纪之久的中国,尤其是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三十年里,其地位被牢牢地神圣地巩固在文化领域乃至社会思想理论领域甚至政治意识形态领域呢?除了鲁迅,还是鲁迅。在中国,在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三十年里,在以上三大领域,鲁迅实在是一个仅次于毛泽东的名字。而鲁迅的书,则是仅次于《毛泽东选集》的书。而鲁迅的言论,则是仅次于《毛主席语录》的言论。在“文化大革命”中,鲁迅的言论被正面引用的次数,仅次于《毛主席语录》被引用的次数。《“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这一篇杂文,曾被同仇敌忾地当成声讨“走资派”的“乏走狗”们的战斗檄文;《论“费厄泼赖”应该缓行》这一篇杂文,曾被红卫兵们视为毛泽东《将革命进行到底》的姊妹篇。不消说,在当年,“将革命进行到底”便是将“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而确乎的,那时,除了《毛主席语录》,还有另一种同样是红色的“语录”本儿广为流传,即《鲁迅语录》……
我确信,倘鲁迅当年还活在世上,肯定是不情愿的。倘不情愿而又无可奈何,那么他内心里肯定是痛苦的吧?其痛苦肯定大于他感到被曲解、误解、攻击和围剿的痛苦吧?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某些著名的人物,生前或死后被当成别人们的盾别人们的矛的事是常有的。鲁迅也被不幸地当成过,不是鲁迅的不好,是时代的浅薄。“文化大革命”不仅是疯狂的时代,而且是理性空前浅薄的时代。那样的一个时代的特征就是特别的需要可披作“虎皮”的大旗,鲁迅在死后而不是生前被当成那样的大旗,又未尝不是他的幸运……
又,鲁迅生前论敌甚多,这乃是由鲁迅生前所惯操的杂文文本决定了的,或曰造成的。杂文是议论文本。既议人,则该当被人所议;既一一议之,则该当被众人所议;纵然论事,也是难免议及于人的。于是每陷于笔战之境,以一当十的时候,便形成被“围剿”的局面。鲁迅的文笔尖刻老辣,每使被议者们感到下笔的“狠”。于是招致以眼还眼,以牙还牙。鲁迅是不惧怕笔战的。甚至也不惧怕孤家寡人独自“作战”,而且具有以一当十百战不殆的“作战”能力,故在当时的中国文坛,形象就很无畏。“东方不败”的一种形象。又因他在当时所主张的是“普罗文化”,亦即“大众文化”,而“大众”在当年又被简单地理解成“无产阶级”,并且他确乎地为他的主张每每剑拔弩张,奋不顾身,所以后来受到毛泽东的高度评价,称颂之为“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的战士和旗手”。
行人对鲁迅另有一番似乎中性的客观的评价。那就是林语堂。
他曾写道:与其说鲁迅是文人,还莫如说鲁迅是斗士。所说斗士,善斗者也。闲来无事,以石投狗,既中,亦乐。
大致是这么个意思。
林语堂是曾与鲁迅交好过的。后来因一件与鲁迅有关与自己一点儿关系都没有的稿费争端之事,夫妇二人欣然充当斡旋劝和的角色,结果却说出了几句使鲁迅大为反感的话。鲁迅怫然,林语堂亦怫然,悻悻而去。鲁迅在日记中记录当时的情形是“相鄙皆见”四个字。
从某些人士的回忆录中我们知道,鲁迅其后几日心事重重,闷闷不乐。
鲁迅未必不因而失悔。
而林语堂关于“斗士”的文字,发表于鲁迅逝世后,他对鲁迅曾是尊敬的。那件事之后他似乎收回了他的尊敬。而且,二人再也不曾见过。
林语堂不是一位尖刻的文人。然其比喻鲁迅为“斗士”的文字,横看竖看,显然地流露着尖刻。但若仅仅以为是百分之百的尖刻,又未免的太将林语堂看小了。我每品味林氏的文字,总觉也是有几分替鲁迅感到“何必”的意思在内的。而有了这一层意思在内,“斗士”之喻与其说是尖刻,莫如说是叹息了。起码,我们后人可以从文字中看出,在林语堂眼里,当时某些中国文坛上的人,不过是形形色色的“狗”,并不值得鲁迅怎样认真地对待的。如某些专靠辱骂鲁迅而造势出名者。那样的某些人,在世界各国各个时期的文坛上,是都曾反反复复地出现过的。是一点儿也不足为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