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 协助调查 第二章(第2/4页)

“不。任何加入警局的人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都会产生某种愉悦感。所有加入谋杀调查小组的人对死亡都有特别的品位。只有把获取这种愉悦当作行动目的时才算是真正的危险。这个时候就真的该考虑换一份工作了。”

她本来还想问:“您有考虑过换一份工作吗,总警司?”但是她知道自己并不能问这个。在和某些高层一起吃完饭,多喝了几杯威士忌之后可以问他们这种问题,但是他不属于其中之一。她记得她告诉艾伦,达格利什选了自己作为新成立小分队的成员。他当时笑着说:“那你是不是得去试着读他的诗作了?”她当时回复说:“我和他的诗歌达成共鸣之前最好还是先和他本人达成一致。”她不是很确定自己是否成功做到了这一点。现在,她说:“兰帕特提到了剃刀割喉这件事。我们故意没有告诉他保罗男爵是怎么死的。那么他怎么会提到那把剃刀呢?”

达格利什说:“这很合情合理。他是男爵的故友,了解博洛尼剃须的习惯。他肯定是猜到了什么东西被当作了凶器。他不敢直接问我们凶器是不是真的是剃刀这一点有点意思。顺便一说,我们得赶紧核实一下不在场证明的时间。我想这应该是桑德斯的工作。他最好能同时开展三项调查,同一时间、同一款车型、同一天晚上,如果幸运的话,当天的天气状况也要了解一下。我们还得尽可能全面地掌握彭布罗克产妇疗养院的一切信息。不动产归谁所有,都有哪些股东,具体是怎么运营的,业界名声怎么样,等等。”她没有办法当场用笔记下他的指示,但是话说回来,她也不需要这么做。

“好的,总警司。”

达格利什接着说:“他有足够的条件,熟悉犯罪手法,并且还有动机。我不觉得他想要和男爵夫人结婚,但是他绝对不想要一个开始考虑离婚相关事宜的、贫困潦倒的情妇。然而,如果他想要博洛尼死掉,并且是在对不成熟的房屋修缮计划注入大笔资金之前死掉,他也不需要采取割断喉咙这种手法。他是个医生,总有更加巧妙的方法。这个杀人犯这样杀人不仅仅是为了行动方便。那个房间一度充满了仇恨的气氛,仇恨可不是一种容易隐藏起来的情绪。我在斯蒂芬·兰帕特身上没有看到这种情绪。傲慢、偏激,对这个拥有那个女人的男人充满了嫉妒。但是没有恨意。”

凯特从来就不缺少勇气,现在也是。毕竟是他选择她加入到这个团队里来,想必他觉得她的意见值得拿来做参考。他找个女下属来并不是为了满足自己的自负情绪的。她说:“但是为什么就不能是为了方便、而非出于恨意呢,总警司?就算是一个医生,要想杀人而不引起怀疑也没有那么容易。他又不是保罗男爵的私人医师。但是这种行凶方式,如果他成功了,将会是一起完美的谋杀,甚至都不会被怀疑是起谋杀案。是哈利·麦克断送了他。如果没有第二起杀人事件,我们可能就只根据表面事实进行判断了……或许就是自杀?”

达格利什说:“接着就是惯有的委婉地宣判‘是因为他头脑不正常’,也许吧。如果他没有犯下错误,没有拿走那些火柴和烧掉一半的日记的话。那是完全没有必要的画蛇添足之举。从某种意义上来讲,那根只烧掉一半的火柴是这个案子里最耐人寻味的线索了。”

突然之间,她感到与他相处十分自在,几乎可以当作与朋友相处了。她不再考虑自己会留给他怎样的印象,而是专注于案情。她表现得就和与马辛厄姆相处时一样,双眼依然盯着前方的道路,喃喃自语地进行思考:“一旦杀人凶手决定烧毁日记,他就会随身带着火柴去教堂。博洛尼不抽烟,所以身上不会有打火机,他也不能确定小礼拜堂里是不是能找得到火柴。当他发现火柴的时候,它们却被锁起来了,所以用自己带来的那一盒会更方便,也更快。时间很关键。所以我们要找的是个认识保罗男爵的人,并且熟知他的习惯,还知道他周二晚上的去向,但是对这个教堂却不是很熟悉。但他到达教堂时不可能光明正大地拿着日记。所以他应该是穿了一件有大口袋的夹克衫或者其他外套。或者说,他带了一种袋子,购物袋、大手提袋、手提箱或者医用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