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4章、白丁问论(第3/4页)

根据调查资料显示,在当时,那里是绝对的贫困山区,耕地面积狭小,药材自古就是当地的“山货”,采制山货也是重要的经济来源补充。

蔡功组织乡民种植药材,签订了统购协议,其实就是把药材变成了当地的主作物,很多乡民连种口粮的耕地都用来种了蔡功指定的药材。

他收走了药材却没有付钱,就等于乡民当年没有了收成,这对落后的农耕社会而言是毁灭性的打击。

这在旧社会,相当于绝收之灾,在新社会,也需要国家的保障体系来兜底。蔡功本人,是无法对其行为可能产生的后果负责的。

假如这么说给人的体会还不深切,可以做个类比。

开发商资金链断裂导致项目烂尾无法交房,那些买了房还要按月还贷款的人,又是被谁坑了?他们是怎样的处境、什么感觉?

身为一个正常的成年人,蔡功预料不到这种后果吗?他当然能,那为什么还会这么做呢?他是在赌另一种可能,生意成功的可能。

从一开始这就是一场冒险,超过了蔡功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的冒险。他的本钱不够又想赌一把大的,于是将所有乡民的收成都当成了押上台面的赌注。

世上这么做生意的人有很多,所以丁老师才会说“世人多此行”。

假如蔡功是抵押了存货、抵押了自家的房子、抵押了工厂的经营权,从金融机构或其他放贷人那里获得贷款,这也是放大杠杆的操作,但只是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之间的博弈。

可是蔡功选择了一种既不合理也不应该的占用方式。

他的目的难道促进当地的特涩产业发展吗?当然不是!其实只要出一个他这样的人,对当地特色产业的打击几乎是毁灭性的,恐怕好几年都缓不过来!

他谋求的无非是超额利益、本不属于他的超额利益。假如冒险成功,他就可以赚到原本赚不到的钱;如果冒险失败呢,代价则是由全体乡民承担。

蔡功是怎么死的?按林太为的描述,是被当地乡民逼死的。蔡功就是当地人,当地民生与民风如何,蔡功本人难道就不清楚吗?

明知如此,还要那么做,只是心存侥幸而已。按陆高乾的调查,林太为描述的情况都是事实,但是可以仔细看看是怎样的事实。

乡民冲进家中索要收购药材的钱款,蔡功之母本就有病,倒地昏厥送医不治。其后蔡家终日被人堵门咒骂,其父自觉在村里抬不起头来,饮药自尽。

至于其妻携子离去,可不可以换一种理解方式?其实是他老婆、孩子都跑了,但他本人和父母没跑掉。为什么没跑掉,因为乡民不能放他们走,否则找谁要钱去?

这是很朴素的事实,就看用什么立场去叙事。

蔡功最终的结局,是有债主要他用在村里修的小楼抵债,蔡功不愿而与楼俱焚。

所以当林太为闻讯赶来时,却无法去报复当地的乡民,因为他们就是蔡功冒险行为的受害者,最终只能将所有仇恨都集中在侯念明身上。

白少流继续问道:“事已至此,侯念明当如何自择?”

丁奇:“未明之事,不强设于人。但我等可知,侯念明其行有亏、其心有愧,当坦对罪责。侯念明其人,其念未明。”

这番话就稍微有点复杂了。侯念明到底干了什么,搞了个合同陷阱,把蔡功给坑了?但合同也是蔡功自已签的啊!

如今昆仑盟并没有查明,当年蔡功没有按期送货,是不是侯念明捣的鬼?那只能说侯念明只是严格执行了合同,却对此行为导致的后果视而不见。

假如让世俗的法官来判这个案子,恐怕也没法判。侯念明并没有吞了蔡功的货不给钱,只是过期不候,没有收蔡功的货。

再做个假设,假如侯念明也是个普通商人,并无坑害蔡功之心,只是这时候恰好破产了呢?那么林太为去找谁算账去,他还能找到侯念明头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