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第14/23页)
“无所谓。那你得到了甚么结论?我星期五白天出勤,只值勤到傍晚,星期六休假。换句话说,我是没有不在场证明的。”
“您说得没错。但是正如我刚才说的,我并不在意您的不在场证明。我怀疑的是,您认识杀害园子小姐的凶手,而且袒护那个凶手。”
“唯一的家人被杀,我却袒护那个凶手?”
“虽然很难想象,但毕竟人们有时候会呈现复杂的思考形态。”
“没那回事,至少我们这件事不是那样的。”
“还有另一个可能,”加贺的神情变得十分严肃,“那就是,您没有袒护凶手的意思,但您不希望凶手遭到警方逮捕。”
康正也正色回视刑警。当然,加贺也深知这才是最接近事实的答案。
“但是,这个假设要成立,需要先决条件。”
“甚么条件?”
“您对凶手有某种程度的了解。我想您很清楚个人的调查是有限度的。”
康正以指尖敲了敲盘腿而坐的膝盖。
“你都做了这么深入的推理了,练马署却不采取行动?”
“这是我的推理,”刑警的嘴角变形了,“也向上司说过,但没有获得赞同。上司认为您不可能说谎。若门上了链条,除了自杀别无可能。以自杀来处理,也不会有人说话。”他叹了一口气,嘴角露出笑容。“而且他们现在比较在意的是辖区内的粉领族连环命案。”
“我能了解。”
“我再请教您一次,”加贺转身向门,指着被剪断的链条,“您来的时候,门没有上链条锁——是吧?”
“不,”康正摇摇头,“链条是锁上的。我是剪断链条才进来的。”
加贺抓抓后脑勺。
“您是在当天下午六点左右报警的。您说发现遗体后立刻打电话,但却有一则奇特的证词。在附近的补习班上课的小学生,下午五点看到您的车停在那里。这一小时的时间,您都在做甚么?”
车子被看到了?——康正暗自啧舌。当时他没有想到这么多,而且也不认为会有刑警去调查这种事。当然,加贺也可能是料准了康正一定是更早抵达现场的,才会去找证词来证明他的推论吧。
“那不是我的车吧。”
“可是那个孩子连车种都记得很清楚。”
“我开的是国产车,满街都是的那种。再说,总不会连车牌也记得吧?如果记得,你把那孩子带来,我可以跟他对质。”
听康正这么说,加贺苦笑。看到他这样,康正也笑了。“接下来你会出甚么牌?”
“那么,这个如何——您说看到门上了链条,便大声呼唤屋内的令妹。然而这幢公寓却没有人听到您的叫喊声。当天同一层楼,明明有那么多人都在家。这个您又该怎么解释?”
康正耸耸肩。“我自以为是大声喊,但实际上并非如此——大概就这样吧。”
“您出声喊是为了要让屋里的人听见吧?声音有可能很小吗?”
“这我就不知道了,因为我当时心思都放在妹妹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