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第7/8页)

寻常九岁孩童,哪有谢青鹤这样的杀敌手段?

那人看得若有所思。

不过,单从老六的打扮来看,是劫匪无疑了。

剩下几个劫匪对他箭术比较恐惧,打算砌词狡辩,不承认劫匪身份。

谢青鹤并不指望弓手来帮忙主持公道。他先前想杀劫匪,是因为若不杀死劫匪,他会有极高的性命之危。以苏时景的身板体力,和四个成年劫匪正面对抗,下场会非常艰难,不如先下手为强。

如今劫匪被弓手所震慑,他没了性命之危,杀与不杀都无所谓。

——等过几天,他体力好些了,或是小师弟适应过来了,这波杀人劫道的劫匪总是要干掉的。

那弓手把大腿被射穿的劫匪的菜刀捡起来,在灯下看了看刀柄上的血渍喷洒痕迹,冷笑道:“看来是惯犯了。”

那大腿被射穿的劫匪连忙狡辩:“不是惯犯,那是杀鸡的刀!”

弓手似是没注意,手里的菜刀没拿稳,沉甸甸的菜刀就掉了下去。

恰好砸在了那劫匪的脖子上。

“哎呀,失手。”弓手弯腰把菜刀捡了起来,劫匪脖子上豁开巨大一条口子,正在汩汩流血,劫匪也已经开始翻白眼,那弓手才手起刀落,给了他一个痛快。

剩下三个劫匪也顾不上狡辩了,转身撒腿就跑。

那弓手弯弓搭箭,瞄准黑暗中的目标,反正看不见,干脆闭上眼睛:“送上门的靶子,居然还有这等好事。”

话音刚落,他咻咻咻连续射出三箭。

每一箭都端端正正地射穿了一个劫匪的脑袋,后脑贯入,自眉心露出一点点箭簇。

三支箭,分毫不差。

谢青鹤也不禁暗暗点头,这等射术,世所罕见。

那弓手处决了劫匪之后,回过头来,将谢青鹤看了许多遍,问:“你这小孩儿可有什么来历?”

这人目光极其毒辣,能从蛛丝马迹中判断真相,谢青鹤杀老六的手段极其精准,没有杀人经验的孩童是不可能误打误撞做到的。谢青鹤想了想,说道:“萍水相逢,何必多问?”

“我倒也不敢说对你有救命之恩。以你的狡猾老练,要杀这几个莽汉不成问题。不过,我看你的衣着打扮,想必过得也不怎么好,你若没有前事带累,不如跟了我去,我可许你一段富贵。”弓手也没有把谢青鹤当小孩儿哄骗,直接提出了招揽。

谢青鹤想了想,问道:“你又是何人?招我去做何事?”

“我是卫琳,粱安侯府上义子之一,排行第四。你可随我去粱安侯府,凭你的本事,年纪又小,前途可期,说不得蒙侯爷青眼相待,与我做了兄弟。纵然不能与我做兄弟,我也可以引荐你做侯府亲卫,房产田地,丰厚的月银,总不会少了你的。”这叫卫琳的弓手说得很诚恳。

谢青鹤熟读史书,知道粱安侯府。

据史料记载,那是个臭名昭著的地方。粱安侯是阉党的走狗,为阉党蓄养亲卫门客,专门替阉党残杀“忠良”。至于粱安侯曾率义子戍守边城八年,三子八孙俱战死乌春的事情,则被一笔带过。

这个卫琳则没什么名气,至少,在史料上,不曾出现过他的名字。

“我家中还有琐事需要安顿。你若有心招揽我,可予我一封书信,或是一件信物。他日我去京城,自然会去寻你。”谢青鹤说。既然是与小师弟一起入魔,他要和小师弟商量之后,再做决定。

卫琳对他很有兴趣,将手上的扳指脱下,说:“可以此为信物。”

射手的随身扳指,那自然是极其贴身的信物了,轻易不肯舍出。

谢青鹤拿了扳指要走,又被卫琳拦下,给他收拾了一个小包袱,里面装着五锭五十两的银锭,还有一张粱安侯世子的名帖,临别时还挺依恋:“你若来了京城,千万要来府上寻我。”

谢青鹤拎着那一包银子,深觉无语。